由美国人查出富士康违法,这让国人很难堪
美国公平劳工协会发布报告称,其受苹果公司委托对苹果供应商富士康深圳观澜、龙华和成都工厂进行了一个半月的调查,访问3.55万名员工,发现上述三家工厂在过去12个月时间里,工人工作时长都超出了中国法律规定,并有克扣、拖欠工资等多项违规行为。
作为任何一个中国人,看到了这条消息,心里头的第一反应,都不免遗憾和悲哀,原因很浅显,台资企业富士康在大陆办的工厂,理当要遵守大陆的法律,这是不容置疑的。对于他们的生产经营和用工行为,当地有关执法部门必须依法予以检查监督,这也是不容置疑的。对于三家富士康工厂严重违反大陆劳动法行为,富士康方面已经向美国劳工协会作出了将要整改的表态,承诺在2013年7月1日以前实现“完全遵守”与工作小时数相关的大陆法律这一目标,并同意制定补偿方案,避免工人因加班减少而降低收入。这说明,美国劳工协会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既然如此,富士康在大陆工厂所在地的政府执法部门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些问题呢?是放任不管,没有过问,还是发现了问题故意“躲猫猫”、“打酱油”?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对法律的亵渎,都是对劳工合法权益的漠视,都是对执法为民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悖逆。对于这样的不作为行为,必须严肃问责,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必要的处罚。否则,无法对法律和公众交代。
近年来,一些地方主政者“招商引资饥渴”,为了飙升G D P,增加“政绩”,不惜以践踏法律和牺牲民生利益为优惠条件。此次富士康违法行为是不是属于这种情况呢?很有必要追根究底。
面对美国劳工协会的审查报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当然很难堪,无颜面对中国民众。现在不是落个“难堪”和“无颜”就能了事的,民众急着要看下一步。富士康的违法违规问题毕竟是美国人调查出来的,我们的相关方面是不是也该去过过堂?好好落实一下问题的严重程度?总不能洋人帮我们把问题查出来了,我们还泰然自若,继续当没事人吧?
还有,富士康向美国劳工协会承诺,在2013年7月1日以前实现“完全遵守”中国大陆有关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目标。他们对美国人怎么样承诺,那是他们之间的事,问题是当地政府应该作何反应?笔者认为,对于企业违法行为,必须强制立即整改,不应该与其有讨价还价和拖延不改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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