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约车细则出台:本地户口或居住证,1.8以上排量

2016-10-14 15:15IT之家 - 仲平

IT之家讯 今天,南京市交通局召开《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新闻通气会。会议之后南京市发布了《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须持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燃油汽车车辆轴距达到二千七百毫米以上,且发动机功率达到一百零八千瓦以上,且申请时距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未满二年。

以下为部分驾驶员重要细则:

第九条【驾驶员条件】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网约车公司,在南京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需在南京设立分支机构,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网约车运输证有效期不得超过八年。网约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三年。巡游车经营者可以申请将巡游车转型为网约车,现有中高档巡游车可以直接转为网约车。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文章价值:
人打分
有价值还可以无价值
置顶评论
    热门评论
      全部评论
      一大波评论正在路上
        取消发送
        软媒旗下人气应用

        如点击保存海报无效,请长按图片进行保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