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约车细则出台:本地户口或居住证,1.8以上排量
2016-10-14 15:15
IT之家讯 今天,南京市交通局召开《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新闻通气会。会议之后南京市发布了《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须持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燃油汽车车辆轴距达到二千七百毫米以上,且发动机功率达到一百零八千瓦以上,且申请时距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未满二年。
以下为部分驾驶员重要细则:
第九条【驾驶员条件】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网约车公司,在南京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需在南京设立分支机构,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网约车运输证有效期不得超过八年。网约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三年。巡游车经营者可以申请将巡游车转型为网约车,现有中高档巡游车可以直接转为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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