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假冒网店代运营"诈骗案宣判:最高获刑13年

2016-12-27 13:59网易科技 - 韦青青青

12月27日消息,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近日宣判首例“假冒网店代运营”诈骗案,今年12月21日,从事“假冒网店代运营”诈骗的李某某和徐某某,因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8年,共处罚金90万元。其余14名参与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到拘役3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4年2月,李某某在浙江省杭州市注册一家互联网公司,他对外自称是淘宝、京东、亚马逊等电商网站的客服,可以为网友在这些平台上代开网店、代运营,承诺消费者只需缴纳几千块管理费,就可以轻松地拥有自己的一家网店,并代为打理之后店铺所有的经营,受害人当甩手掌柜,就能获得月入数千甚至上万的不菲收益。

同时,李某某雇佣了十余人在众多社交软件群散布“代开网店、代运营”等诈骗广告,这引起了互联网安全志愿者的注意。最终在互联网安全志愿者与阿里安全部的协助下,警方锁定了李某某等人的假冒网店代运营窝点。

2016年8月,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数十名干警连夜赶往杭州,在杭州一写字楼内,抓获李某某、松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十余名。经调查,最终警方确认了261名受害者,总涉案金额达190余万元。

本案是警方打掉的全国多个“假冒网店代运营”诈骗窝点之一。2016年4月开始,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全国26省公安机关联合作战,已打掉上百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200多人。

“假冒网店代运营”是一个出现在互联网上的新型骗局,因为被骗金额小额多笔,单个案例很难定罪,很多受害者明知自己受骗也选择放弃报案、自认倒霉。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文章价值:
人打分
有价值还可以无价值
置顶评论
    热门评论
      全部评论
      一大波评论正在路上
        取消发送
        软媒旗下人气应用

        如点击保存海报无效,请长按图片进行保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