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言论不要发,南京一网民被警方训诫

2017-02-13 21:32IT之家 - 元柏

IT之家2月13日消息 今日,江苏警方对外通报,南京一网民因在网上发布不良评论被训诫教育。

警方通报说,近日接广大网友举报,网民“邢叁儿”在环球时报的微博下发布了一条不良评论,疑似对一幼女实施了不法行为。

经江苏警方调查,2月9日晚,网民邢某为男性,年龄23岁,江苏南京人,在上网时看到@环球时报微博发布的一条微博,便把之前看到的一条“黄色段子”转发至评论中。次日,多位网民对邢某的这条评论进行了谴责,邢某随即删除掉了评论。警方认为邢某已经认识到错误所在,并在警方调查之前主动删除评论,降低了影响,警方依法对邢某进行了训诫教育。

在此,IT之家小编友情提醒大家:“互联网是一个公共的、开放的空间,要文明上网,网络发言要遵守公序良俗,避免给其他网友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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