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取精:男性死亡48小时后精子仍能孕育健康宝宝
北京时间10月2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是什么因素驱使男性死者的伴侣试着从身体中提取精液孕育他们的孩子?目前,著名科普作家詹妮·摩贝尔(Jenny Morber)深入研究分析了人体死亡后精子捐献的科学事实。
精子的寿命比人们通常想像的更长,男性死亡之后其精子仍处于存活状态,甚至可以孕育健康的宝宝
“遗体取精”有望孕育他们的孩子
一位“男子”正在等待医生的到来,然而他的时间已所剩不多。此时已是深夜,就在一个小时前,医生接到电话,电话另一方一位女子声音哽咽地说:“你能帮助我们吗?”
目前,医生们正在小心翼翼地为手术做着准备,他们快速行走,用肥皂擦洗了手臂和手掌,之后戴上手套。助手医师将消毒后的医疗器械和盛有液体的容器放在不锈钢桌面上,产生叮当的碰撞声音。墙壁是煤渣砌砖,涂着淡黄色,空气十分凉爽,充满着一股浓烈的消毒水气味。
医生坐在“患者”身旁准备进行手术,他停顿了一下,在大脑中勾勒出一幅画面,切开患者的皮肤,直至能够看到器官的外层部分。暴露出乳白色,布满血管的结构,他快速地切下一块海绵状组织,装入一个药水瓶,助手医师快速将其拿走。
显然这个手术是非常成功的,医生仔细地缝合患者的伤口,然而患者仍然身体一动不动,整个屋子里一片寂静,这里没有监听仪器的嘈杂声,也没有注射点滴的声音,医生检测不到患者的生命体征,也没有对患者进行止痛处理。因为这位患者在手术之前已死亡……
事实上病例显示这位“患者”已死亡30多个小时,但是他的部分身体还处于存活状态。医生刚才提取的是能够孕育生命的液体,其数量较大,却非常珍贵,以至于我们仍不知如何处理它,这就是死者的精子。
据悉,安娜和迈克尔·克拉克结婚一年时间,迈克尔即将第五次驻海外工作,他是一位海军陆战队中士,在出行之前这对夫妻安排了一次旅行,意外发生了,迈克尔未能刹住摩托车,导致他们坠入悬崖,安娜幸存下来,但是他的丈夫死亡了。
安娜从脊椎和肩部骨折中逐渐康复,令她十分悲痛的不仅是丈夫的意外死亡,还有他们未来的孩子。看到安娜因失去丈夫无法孕育孩子的痛苦时,一位朋友建议她取回迈克尔的部分精子,她对安娜说:“精子的寿命比人们通常想像的更长。”
随后安娜租来一辆灵车,载着迈克尔的遗体行驶大约100英里,抵达圣地亚哥,在那里完成了尸体取精手术,再原路返回。她说:“这种方式是对我最大的安慰,这给了我一种他并没有永远离开我们的希望,我仍然拥有他的一部分,鲜活的一部分,我希望能够生育我们的孩子。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军人,为他留下后人,延续他的英雄之路,我想这是真正驱使我们这样做的真实动力……”
上世纪70年代进行了首例遗体取精手术
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洛杉矶泌尿医师卡皮·罗特曼(Cappy Rothman)进行了首例遗体取精手术。
在此之前,罗特曼曾对不孕不育患者提取过精子,这使他积攒了丰富的男性生殖器官解剖的专业知识,同时,他在精子提取和保存方面也是经验颇丰。许多患者慕名而来,很快他在洛杉矶小有名气。
罗特曼回忆称,在遗体取精手术开展仅6个星期,我半年之内的手术都已预订满。当时,有一位杰出政客的儿子在车祸中脑死亡,我接到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神经外科主任的电话,他表示有一个特殊的请求,这位政客希望将儿子的精子保留下来,问我能否做到?
对于遗体取精,罗特曼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注射一种能够让整个身体抽搐的药物,从而引起遗体射精;二是切除男性生殖器官,并从中寻找精子;三是手动刺激射精。
我记得那位神经外科主任在电话里停顿了一会儿,他才说:“你好!医生,作为一名神经外科住院总医师,我接到了许多患者家属的请求,但如果你认为我能对死者手动刺激射精,那你一定是疯了!”
他们决定采取第二个方案,罗特曼说:“我感觉自己像是米开朗基罗,自己单独在手术室里对这具男尸进行解剖,这次手术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基于第一次对男性生殖器官的解剖手术,随后他在1980年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
“我觉得自己像是米开朗基罗!”
直到1999年,第一个由遗体取精成功孕育的婴儿才真正出生,加比·斐诺芙(Gaby Vernoff)生育一个婴儿,名叫布朗达琳,是从丈夫死后30小时遗体提取精液孕育的。据加比描述,为了确保怀孕,用完了最后一小瓶精液。2009年,在备受瞩目的斐诺芙案件中,她来到法院为与去世丈夫孕育的孩子争取社会保障福利,然而法院认为孩子没有享受的资格,依据美国加州福尼亚州法律,在加比丈夫去世的时候,布朗达琳还不是他的孩子。
在美国亚利桑那州,2004年法院明确规定父亲去世后孕育的孩子将享有社会保障福利,亚利桑那州不同于加利福尼亚州,规定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子关系便是支持亲子关系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现今罗特曼已是美国最大精子库——加州精子冷库的创始人之一,同时他身兼医学总监,他估计自己先后进行的遗体取精手术能达到200例。目前,这种手术逐渐变得普遍,其中大部分手术是在近年完成的。依据手术记录显示,上世纪80年代遗体取精手术仅有3例,而90年代也仅有15例,但是2000-2014年,他们一共做了130多例,平均每年是9例。
罗斯曼并不是唯一提供遗传取精的医生,近期相关统计数据较缺乏,但是美国生育中心1997-2002年之间的调查数据表明,尽管遗体取精的需求并不大,但是该需求的数量仍在逐渐增大。美国肯塔基大学家庭科学系教授詹森·汉斯(Jason Hans)称,医院、临床协议条款、案件、科学和大众媒体论文对遗体取精手术的普及推广日益增大,但不可否认的是,该数目的增加也可能代表了人们对遗体取精手术不断增强的意识水平,而并不是不断增加的需求。
不管具体是怎样的过程,遗体取精手术已是一种不容小觑的医疗需求。
男性死亡48个小时仍能生育健康宝宝
人类的身体似乎不是立即就全部死亡,而是逐步部分地死亡。早期科学文献建议医生对24-36小时之内死亡男性遗体提取精液并进行冷藏处理,但是案例研究表明,在适当的条件下,具有生育能力的精子可以超越死亡时限而幸存下来。罗斯曼提到一位因皮划艇事故溺水的男性死者,他的精子在死亡之后整整两天仍保持很好的状态。2015年4月份,澳大利亚医生宣称,从一位男性尸体死亡之后48小时提取的精子,成功孕育出一个“快乐、健康的宝宝”。
精子不一定是活跃和完美状况,仅是存活状态就行,尽管活跃精子可以更好地冷冻和解冻,但是活动迟缓的精子也可以成功受孕,仅需要将一个精子注入卵子结合即可。
但前提是必须有人将精子提取出来,为了理解这一过程,人们有必要对男性生殖系统进行了解,睾丸是垂挂在阴茎后方的两个球状器官,连接两侧睾丸、位于其上方的是附睾。附睾管是孕育精子的地方,并将精子从睾丸运送至输精管。输精管再将成熟的精子运送到尿道,通过阴茎排至体外。
采集精子有几种主要方式,其中包括:针管提取法。顾名思义,该方法是将针插入睾丸并提取部分精子。通常这种方法适用于活人身体,由于最小化身体侵入法并不适用于死者尸体,因此医生通常对死者尸体采取其他方法采集精子。
遗体采精的一种方法是手术切除睾丸或者附睾,考虑到附睾是孕育精子的区域,该组织通常是手术的主要目标。医生手术切除附睾,然后将精液与该组织进行分离。或者医生会将附睾或者部分睾丸完全冷冻起来。
当输精管中的精子完全成熟时,也可以从输精管中提取精子。该手术在一根较长的软管切开,使用针头抽吸或者用一种溶液灌冲软管。成熟的精子具有较强的移动性,能够找到卵子,穿透精子完成受精。
第四种遗体取精方法是直肠探针射精,该方法也被称为“电刺激采精”。医生将导电探头插入男性肛门(贴近前列腺的位置),电流刺激将导致肌肉收缩,从而能够促进射精,导致精液从输精管中流出。
有趣的是,这种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畜牧业(例如:公牛、雪貂、猎豹、大象和河马),由于它不需要完整的身体条件反射,因此也可以用于脊髓损伤的男性。
遗体取精手术的相关法律条文并不完善
但即便我们知道如何从遗体中提取精子,这并不意味着某人提出这样的要求之后就一定获得准许。美国圣地亚哥男性生育力&性医学专科诊所创始人、医学主管马汀·巴斯图巴(Martin Bastuba)曾为摩托车事故中死亡的迈克尔·克拉克遗体提取精子。他说:“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编录的法律条文大多数都是在遗体取精技术之前撰写的。”
美国法律部分条文中存在一些混乱不清,甚至是自相矛盾的内容,联邦法院颁布了管理组织和器官的法律(《统一尸体解剖捐赠法》和《国家器官移植法案》),但是这些法律不能适用于精子,因为精子被归类于可再生组织。美国纽约大学朗格尼医学中心生物伦理学主管亚瑟·卡普兰(Arthur Caplan)称,联邦法律应当进行修正,加入关于精子、卵子、子宫、卵巢和睾丸的器官组织管理方案,同时,人工繁殖后代应当由各州制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如果男子在生前没有事先嘱咐,例如:作为一名器官捐赠者进行登记,那么关系最近的亲属可以决定什么时候停止生命维持设备,是否捐献死者器官,如何使用或者处理死者遗体,以及如何安排死者葬礼。但是死者的精子通常以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精子是特殊的,近期几项法庭判决裁定精子拥有比血液、骨髓或者器官更高的法律地位,尽管那些物质与人体部分可以挽救生命,但是精子和卵子却是与众不同的,它们能够潜在制造生命。美国生殖医学学会持有相似的意见,该学会于2013年提出“在没有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得出合理的结论,医生也不是有义务遵照死者亲属提取精子或者使用精子的请求。”
然而,还有其它的观点和法律裁决,2006年,一位法官在解释器官捐献法的时候,裁定死者不拒绝捐赠遗体器官的情况下,包括精子在内的器官组织可由其父母捐献。
由于我们仍无法确定精子的具体类别,很多医院对于遗体采精的政策各不相同,而且存在不一致性。2013年发表在《生育与不孕》杂志一篇评论报告提及,生物伦理学家对40家美国医院有关遗体取精的政策规定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只有6家医院提出完整的相关条文规定,24家医院(占60%)表示没有任何相关条文规定,或者完全不知道。缺少相关条文规定可能是由于遗体采精的需求较少,然而,不幸的是,只要提出遗体采精的请求,倒计时就已开始,医院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决定。
这种可变性意味着仅一街相隔的两家医院可能做出相反的决定。2013年,《生育与不孕》杂志一篇评论报告做出结论称,很多机构至少没有规定相关的条文协议,其中包括:当事人同意的标准、使用精子之前的授权等待时间、精液采集的方法、精液存储后勤和手术付款。
寻求指示的医生可能通过已发布的政策指南获得帮助,该政策指南是一种泌尿科领域的“海盗密码”。这本政策指南是由美国康奈尔大学泌尿学专业发布,并由纽约医院采用,它已被美国一些正式和非正式的医学机构所采用。该政策指南包括:请求人必须是死者的妻子,这对夫妇必须承诺养育孩子,死者的遗孀必须等待至少一年才能获得被提取的精子。
美国生殖医学会的立场是,遗体取精这一请求只能由死者的遗孀或者生活伴侣提出,且前提是在取精前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哀悼期。值得注意的是,学会指出医疗中心“没有义务参与此类手术,但以防万一还是应当制定书面政策条文”。
如果医生或者医院不方便进行遗体采精手术,他们可以将遗体交给他人处理。巴斯图巴曾在特护病房、太平间、验尸官办公室,甚至是殡仪馆进行过取精手术。但手术过程必须要有充足的时间保证精子处于存活状态。在此过程中,所做出的每一个决策都应遵守各家医院或者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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