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标准:苏宁线下门店推出手机“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2018-01-11 13:11IT之家 - 容承

IT之家1月11日消息 在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在线下实体店购物,如果销售商没有主动承诺,一般是不能享受无条件退货服务的。

2017年11月,苏宁易购宣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等城市的门店试点,推出手机“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实现与线上平台同标准。

近日,苏宁易购宣布新消息:自2018年1月15日起,手机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范围再次扩大,这一政策将在苏宁易购全国所有门店施行。

苏宁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苏宁内部相关体系为此进行了相应调整,将会拿出专项资金进行补贴,防止退换货手机以“翻新机”再次流入市场,将作为二手手机进行打折销售。

这项服务的推出,相信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享受更安心的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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