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e租宝案:已对被告人丁宁等26人立案执行

2018-02-07 17:02IT之家 - 容承

IT之家2月7日消息 今天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的公告》。

法院在公告中表示,2018年2月7日,我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为依法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行工作,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请广大集资参与人关注法院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公示信息。

IT之家此前已在2015年12月16日报道过,当日,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警方通报。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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