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起诉索赔500万,全国首例网站“刷量”引发不正当竞争案开庭

2018-04-22 14:14IT之家 - 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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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4月22日消息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杭州某信息科技公司的“刷量”(即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特定视频内容的访问量)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4月20日,该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国内首例因视频网站“刷量”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爱奇艺公司诉称,其旗下运营的爱奇艺视频网站需要采集视频访问者的访问次数、IP地址、访问时间等数据,然后根据这些真实数据的分析结果,制定视频内容推荐、版权采购、广告合作、服务器布局等一系列重大经营策略。准确真实的视频访问数据对爱奇艺公司自身、上游的视频内容供应商、下游的广告商以及爱奇艺视频播放服务的真实用户而言,都至关重要。杭州某信息科技公司通过控制诸多域名,集中借助上海地区的服务器(包括上海市徐汇区等区的IP地址)连续访问爱奇艺视频内容,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特定视频内容的访问量,这种“刷量”行为干扰了视频网站的正常功能,破坏了网络视频行业的市场公平秩序,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公认商业道德,违反了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

为此,爱奇艺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杭州某信息科技公司及其骨干人员吕某、胡某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并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被告辩称,三被告主体均不适格,吕某、胡某两被告的刷量行为系职务行为,无需对外承担责任,而杭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爱奇艺不具有竞争关系。

同时,被告表示,在接到原告的起诉之前,并不清楚自己的“刷量”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之后也已停止相关行为。此外,被告主张原告索赔的500万经济损失金额过高。

庭审中,法官总结了本案的争议焦点,首先是原告起诉被告的“刷量”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其次,若法院认定被告的“刷量”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则三名被告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双方围绕以上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论述。

当日,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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