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方破全国首例网络直播“人气外挂案”,5名嫌疑人落网

2018-05-04 22:46IT之家 - 骑士

IT之家5月4日消息 来自不同省份的5个年轻人为圆自已的发财梦,通过攻击网络直播平台的服务器,为网络主播提供所谓“代刷”服务,10个月内牟取暴利187万余元。湖北罗田县公安局历时12个月,破获全国首例网络直播人气外挂案,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

为了获得人气,赢得置顶机会,从而取得更高的关注度和观众的“礼物”,不少主播动起了歪心思,通过购买“人气外挂”,制造虚假的人气。于是有人就看准了主播的这些“需求”动起了歪心思,通过攻击直播平台的服务器,为这些主播提供所谓“代刷”服务,牟取暴利。

2017年3月11日,罗田县公安局接到本地一名网络主播报案称:QQ号码784097**和某宝店铺“最强斗鱼人气熊猫人气”的网店,提供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程序,为网络主播提供“人气代刷”服务从而获取高额利润。3月20日,经湖北省公安厅决定,将该案指定罗田县公安局管辖侦办。3月22日,罗田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QQ784097**网民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斗鱼TV人气外挂案)依法立案侦查。

经查,现年25岁的唐某,系广东省茂名市人。从武汉某知名高校毕业后,唐某回到广东老家。因没有找到合适工作,他一直待业在家,并凭借对计算机编程的热爱自学成才。唐某经常在网上观看网络直播,觉得“为视频主播伪造人气”一事有利可图。

警方介绍,2016年7月,唐某陆续邀约在网上认识的李某、张某、王某、李某某4人建立QQ群,通过互联网研发、销售“京广高速自动更新斗鱼TV人气软件”,提供“斗鱼TV人气”代挂服务。

5人约定利润五五分成。其中,唐某负责程序技术维护,分得五成利润;李某、张某、王某、李某某负责销售程序,担任销售代理,分得各自销售金额的五成利润。

警方查明,截至去年5月10日,5人通过销售软件和提供代挂服务非法获利187万余元,其中唐某获利76万余元、李某获利11万余元、张某获利34万余元、王某获利31万余元、李某某获利35万余元。

目前,5人已被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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