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卡在北京却在境外“消费”,女子起诉银行赔偿

2019-02-08 13:09IT之家 -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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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2月8日消息 据海淀法院网消息,因认为自己持有的银行储蓄卡被他人盗刷,持卡人王女士将发卡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因盗刷产生的经济损失共计34547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女士诉称,其在银行办理了一张储蓄卡,一直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2018年11月8日,其突然收到手机短信即时消息通知,其银行储蓄卡在境外消费4895.02美金,接着再次收到即时短信消息通知,告知其储蓄卡在境外又消费100美元,共计消费4995.02美元。但是在收到短信时,王女士一直在北京,并且储蓄卡一直在其钱包里,根本不可能在境外刷卡消费。

原告王女士认为,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对其在储蓄卡账户内的款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自己的储蓄卡在境外被他人盗刷,应该由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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