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冯远征:建议未成年人犯法监护人也担责

2019-03-08 17:53IT之家 - 恒锦

IT之家3月8日消息 今天全国政协委员冯远征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犯罪,很大程度是因家长失职。他认为,未成年人触犯法律,家长也应担责。

目前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是这样规定的: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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