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试用期内怀孕遭辞退,人社局称公司此举违法
IT之家4月20日消息 近日大连一位准妈妈王女士在试用期怀孕被公司辞退的消息引起网友热议,据中国之声报道,对此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贾丹丹表示,公司的这种做法违法,建议王女士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图自Pexels
据媒体报道,王女士在今年2月应聘进入大连一家公司,试用期三个月,不出意外下个月就可以转正。可就在上周,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便主动向公司领导告知自己怀孕的消息,希望能有一次坦诚的沟通。可没想到,公司在得知情况后居然直接辞退了她,只多给她开两天的工资、共200多元作为补偿。
另外,王女士称,“公司在试用期期间没有给我缴纳五险一金,也没有给我签订任何的合同,包括试用期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
也有个别网友甚至质疑,王女士在利用怀孕身份“捞公司好处”。对此,王女士感到委屈,称如果她想骗取好处,也可以选择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告诉公司自己怀孕。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贾丹丹表示:“王女士在试用期内,其所在单位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王女士缴纳社会保险,这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在王女士告知单位其怀孕后,单位又无故将其辞退,更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法情形,我们建议王女士立即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第一时间受理该投诉举报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结,及时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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