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新规: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除用户差评

2019-04-30 14:30IT之家 - 懒猫

IT之家4月30日消息 今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中指出,市场监管总局在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文章价值:
人打分
有价值还可以无价值
置顶评论
    热门评论
      全部评论
      一大波评论正在路上
        取消发送
        软媒旗下人气应用

        如点击保存海报无效,请长按图片进行保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