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办结三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信息案,最高判处7年6个月
IT之家5月22日消息 根据呼伦贝尔检察的官方消息,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由某某、张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李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法院已下判决。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张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李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呼伦贝尔检察案情通报原文:
经审查,2018年7月,由某某为提升自己经营的“诺甦康”保健品销量,建立名为“诺甦康牡砺含片福利群”的微信群并使用昵称为“涵涵 男性生殖健康导师”的微信号向群内105名群成员发布色情视频链接。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送审的54部视频短片中有50部视频短片为淫秽物品。
2018年7月,张某建立名为“MT 代理资源群”的微信群,使用昵称为“张某 1号总店”的微信号向群内121名群成员发布色情视频链接。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送审的105部视频短片中有99部视频短片为淫秽物品。
2018年3月至9月,李某某使用昵称为“雲爺”、“A 盖伦精品视频有群拉”的微信号在“福利幸福开门红”等多个微信群内发布大量淫秽色情视频链接,其中包含需支付打赏费用才能观看的淫秽色情视频链接,李某某以此种方式非法获利人民币204318.8元。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李某某在“福利幸福开门红”微信群中发布的淫秽视频链接中有254条视频链接所指向的视频为淫秽物品。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