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涉微信表情和红包著作权纠纷结案:腾讯获赔40万元

2019-07-19 19:49IT之家 - 阿迷

IT之家7月19日消息 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为“腾讯”)诉北京青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曙”)侵权案,案件最终以青曙理赔腾讯40万元侵权赔偿并承担诉讼合理支出告结。

据了解,腾讯称青曙在未经其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由腾讯方创作完成的6个微信表情,该行为侵犯了其创作微信表情的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除微信表情外,腾讯对微信红包聊天气泡和微信红包相关界面设计享有著作权,而青曙旗下开发运营的“吹牛”软件在提供红包收发服务的过程中使用的红包聊天气泡和收发界面与腾讯主张的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腾讯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与此同时,青曙开发的“吹牛”聊天软件通过整体抄袭、摹仿“微信红包”的全流程设计和微信软件界面及图标设计,极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该行为涉嫌攀附腾讯产品竞争优势,通过“搭便车”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青曙侵权截图

今年4月,腾讯要求青曙就其侵犯网络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并通过不正当竞争牟利的行为赔付500万元。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院方表示,考虑到腾讯旗下开发的微信社交软件的社会影响力以及侵害著作权行为及带来的损失,和青曙旗下社交软件“吹牛”在微信界面装潢基础上做出了微小创新,酌情考量之下,法院判决青曙理赔腾讯侵权赔偿40万元并承担诉讼合理支出,与此同时,驳回腾讯方较大数额索赔请求。此外,青曙需在赔偿资金与停用软件的同时,在其公司官网页面发布声明,以减少对于腾讯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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