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坚决取消“清考”行为,严进更要严出

2019-10-13 23:15IT之家 - 沧海

IT之家10月13日消息 据教育部官方消息,12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答记者问。教育部明确表示,要严把考试和毕业关。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建立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坚决取消“清考”,严肃处理各类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中的不端行为,严格毕业要求,严把学位授予关,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过程监管制度。

在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四个方面具体举措:

一是完善学分制。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和数量,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通过支持高校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建立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完善学分标准体系,严格学分质量要求,建立学业预警、淘汰机制,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实现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

二是深化高校专业供给侧改革。按照专业建设“小逻辑”服从国家发展“大逻辑”的要求,通过加快构建自主性、灵活性与规范性、稳定性相统一的专业设置管理体系,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实施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带动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内涵提升。

三是完善学士学位制度。通过设立辅修学士学位,推行辅修专业制度,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跨学科学习、多样化发展机会;实施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促进不同特色高校协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是全面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完善专业认证制度,有序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本科专业三级认证工作,建立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院本科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为主体的全链条多维度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推进质量革命,树立质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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