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万观看量转化率却为0,微博大号被质疑刷单,蜂群文化:未承诺转化率并已报案

2019-10-17 15:01猎云网 - -

近日,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发布了一篇叫《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的文章,文中一名深圳创业者称,其公司通过蜂群传媒(也叫“蜂群文化”)在微博上做宣传推广,所用的宣传博主的微博ID是:张雨晗YuHan。然而,在推广视频播出后,两小时产生几十万的观看量,但给到公司的转化结果却是0流量。因此该创业者认为“张雨晗YuHan”微博号存在刷单行为;文章该创业者还提到称,一条微博是几十万价格。

对此,微博管理员发布公告称,经查,该账号在微博原发推广该条商业内容的报价为3070元。在接到反馈后,已暂停“张雨晗YuHan”账号的商业接单功能。经联系该账号所在的MCN公司,该公司反馈称,他们收取了客户视频制作费用,但金额与网文说明的有较大差距。

微博管理员还称,关于刷数据行为和订单金额纠纷,微博会尽快查实。

而在这件事情上,蜂群文化今日通过官方微信发布声明称,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粤苏公司”)关联的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以下称“公众号”)发布《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一文,恶意捏造关于我司的不实言论,情节十分严重,严重侵害我司名誉,使我司的声誉和商誉均受到严重影响,已构成诽谤。

蜂群文化还称,对于其侵犯我司权利的行为已向派出所进行了报案处理。对于粤苏公司违反《微博信息服务协议》约定以及其他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已委托律师负责处理,并且已经在进行相应的取证工作。

关于收费问题,蜂群文化在声明中称,根据合同协议,粤苏公司已向蜂群文化支付了对应的合作款项47500元,其中包含直接费用微任务成本3070元,拍摄制作及内容原创成本28500元。

关于转化问题,蜂群文化称,“本公司并未承诺保证任何关于转化率的问题,投放效果取决于产品、内容等各方面的因素,且在合作过程当中已与粤苏公司及时进行沟通。”

以下为蜂群文化声明:

近日,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粤苏公司”)关联的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以下称“公众号”)发布《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一文,恶意捏造关于我司的不实言论,情节十分严重,严重侵害我司名誉,使我司的声誉和商誉均受到严重影响,已构成诽谤,(上述公众号的公司主体为深圳依飞特科技有限公司,与粤苏公司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我司强烈谴责这种行为,特此做出如下说明:

本公司与粤苏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签订了《微博信息服务协议》,于2019年9月19日正式生效,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所有信息服务相关的内容。我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粤苏公司的要求执行项目,并且得到了粤苏公司的认可,粤苏公司也已向我司支付了对应的合作款项47500元,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其中包含直接费用微任务成本3070元,拍摄制作及内容原创成本28500元。

本公司并未承诺保证任何关于转化率的问题,投放效果取决于产品、内容等各方面的因素,且在合作过程当中已与粤苏公司及时进行沟通。粤苏公司在公众号文章以第三方所获取的截图诋毁我司,与事实并不具有任何的关联性,粤苏公司所提到关于数据的问题均属于为诋毁我司、诽谤我司而自行捏造的假象。

有鉴于此,本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1、我司日前已就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恶意诋毁、恶意诽谤的文章于公众号平台进行了平台举报。

2、对于其侵犯我司权利的行为已向深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进行了报案处理。

3、对于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微博信息服务协议》约定以及其他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已委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处理,并且已经在进行相应的取证工作。

本公司将坚决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感谢大家对于我司的关心与厚爱,蜂群一直秉承尽心竭力为客户服务的理念,恪守诚信以赢得市场。也诚望广大网络用户能够保持客观理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特此声明!

深圳市蜂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

以下为律师函:

以下为报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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