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明骏:尽力促使格力每年净利分红比例不低于50%
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珠海明骏将受让格力电器15%股份。珠海明骏表示,根据相关银行已提供的贷款承诺函,如珠海明骏与其就本次权益变动签署贷款协议,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承诺在上市公司涉及分红的股东大会中积极行使股东投票权或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投票权,以尽力促使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分红比例不低于50%。
公告中表示,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以股份转让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经格力电器2018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调整,经受让方报价,并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双方确认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6.17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1,661,944,209.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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