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告微博大V侮辱诽谤索赔300万元,本月20日开庭

2019-12-04 12:05新浪科技 - -

今年6月,微博认证大V@赵盛烨 发布刘强东起诉他的民事起诉状,起诉状称刘强东因被恶意丑化形象索赔300万元。让舆论沸沸扬扬的这一名誉权纠纷案,今日有了新进展。

赵盛烨今日上午发布微博称,“刘强东与我名誉权纠纷一案将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全程网络审理,到时向大家公布详细情况,朋友们可以保持关注!”

因被恶意丑化形象刘强东索赔300万元

2019年6月,微博认证大V@赵盛烨发布刘强东起诉他的民事起诉状,称因被恶意丑化形象刘强东索赔300万元。刘强东指赵盛烨持续对其进行侮辱与诽谤,仍捏造事实称其“强奸”“性侵”。

据媒体报道,面对让舆论沸沸扬扬的涉嫌性侵案,刘强东方面一直态度坚决。虽然坐实婚内出轨,但对媒体已逐步开始舆论反制,其中一项即起诉微博大V赵盛烨丑化他的形象。刘强东方面请求法庭判赵盛烨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经济损失200万元,共计300万元,并且要求赵盛烨公开道歉30天以消除其言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此前,赵盛烨曾在微博多次评论刘强东涉嫌性侵一案。刘强东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18年3月起,赵盛烨通过其社交媒体账户发布数十条言论……称刘“强奸”“性侵”,并使用“下三滥”“强奸犯”等具有强烈侮辱性的言论。

赵盛烨:没有抹黑意愿且没有收竞争对手的钱

7月19日,赵盛烨称收到对方上传新证据的法院通知,并表示没有抹黑意愿,且没有收竞争对手的钱。

当日,赵盛烨发布微博称,“我只是尽了道德批判的义务,没有偏离事实,也没有摸黑(抹黑)意愿”,“清者自清,不怕他泼我脏水!相信中国法律绝不会像美国那么黑暗”。

微博原文如下:

对于我与刘强东一案,大家都比较关心,开庭之前我简单表述以下观点:

1、刘强东个人与京东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刘总的诸多个体行为不代表其股东行为,股东却可能因此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这我不承担责任,请其责任自负;

2、刘强东在我的行业是前辈,明州事件之前我也一直在微博表扬和支持他,但事出以后,影响中国企业家形象、影响中国IT行业形象的正是他本人,我只是尽了道德批判的义务,没有偏离事实,也没有摸黑意愿;

3、近来很多网友提供了各方面的证据和意见,我会仔细斟酌并妥善举报,网友爆料的相关事件,与本案无关,我只尽一些举报义务,今后也不会用那些东西与刘强东先生讨价还价;

4、在男权女权问题上,我只是觉得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很多水军在评论区谩骂,事实上没什么必要,你觉得刘强东出轨对于男人“没什么”?那如果那女孩儿是你的女儿呢?如果她是你未来的妻子呢?你还会这样说吗?这对章泽天也不公平啊!

5、我是一个创业者,没他想象的那么财大气粗,发微博是个人爱好,也没有收他竞争对手的钱!所以,清者自清,不怕他泼我脏水!相信中国法律绝不会像美国那么黑暗,最后一定会给我们一个公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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