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尾声:首次资金清退于1月16日起,曾非法敛财500多亿

2020-01-08 15:50猎云网 - 苏舒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消息,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公告,于2020年1月16日对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

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参与本案集资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此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

▲来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截图

从2014年年中至2015年年底,一年半的时间,e租宝非法敛财集资500多亿,最后全部流向钰城国际控股集团和丁宁的个人口袋。这个曾经风靡一时的P2P平台,一夕之间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伤透投资人的心,也将P2P行业推上风口浪尖。

1月16开始进行资金清退,具体清退金额按此前媒体报道,以追回最少值100亿计算,可用于返还受害者的资金比例至少为20%。也就是说,被骗1万元的受害者,至少可以领取2000元,但实际返还金额或要高于这个比值。

中国青年报曾报道,截止2016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冻结涉案资金逾百亿元,查封、扣押涉案现金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黄金制品约18.7万克以及房产、珠宝、股权、车辆、直升机、办公用品等一批涉案财物。以及公安机关追缴的涉案资产,这些将作为清算资金返还给受害者。

“e租宝”案发展始末

“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昔日的钰城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

丁氏家族最早以开办家庭式小型工厂(岩柏施封锁厂),生产铁路铅封为主。此后逐渐成立了五金公司,新材料公司。直到2012年,丁氏家族开始涉足金融行业,成立了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属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2013年3月15日,丁家正式成立安徽钰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面称钰诚国际)。

2014年2月,钰诚国际收购了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7月改名为“e租宝”。

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随即展开调查。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实施抓捕。

2017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钰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钰城控股集团以及以丁宁、丁甸为首的涉案高管的审判结果。

2019年7月2日至8月30日,各涉案省市区将对“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2020年1月8日,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开始进行资金清退。

非法敛财集资的“e租宝”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自被收购改名为“e租宝”后,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钰诚系”的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运营中心,并下设融资项目、“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

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钰诚国际用售卖企业或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借以非法吸纳资金。

据媒体报道,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表示,“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他们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

2014年以来,钰诚系在宣传方式上大花功夫,除了重金将张敏打造成“互联网金融业第一美女总裁”外,在电视媒体宣传上也不惜一掷千金。据公开资料显示,“e租宝”不仅在江苏卫视、东方卫视、天津卫视等地方媒体进行广告投放,在央视网、财经媒体、户外媒体等都进行了广告宣传,铺天盖地的广告,借助知名媒体的公信力为其平台信用背书,误导不明真相的投资者陷入“e租宝”精心编织地“财富谎言”中。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是“e租宝”一开始打出的宣传口号。相比于银行的低收益低风险而言,“e租宝”灵活支取,收益高的口号吸引了投资人。此外,“e租宝”还将枪口对准了部分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普通人,通过各地分公司和带小公司,直接面对普通群众进行“贴身推销”。在推荐“e租宝”的产品外,工作人员还会“热心”地为他们提供开通网银、注册平台等服务。

在这种广撒网,强推销的方式下,“e租宝”仅用一年半时间,就吸引来90多万实际投资人,客户遍布全国。

据零壹财经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8日,“e租宝”待还余额为704.9亿元。网贷天眼数据显示,截至12月8日,“e租宝”的投资人数84万人,尚在回款中的投资人数大约为14.87万人。12月9日,“e租宝”声明表示,集团在调查期间,主动封闭冻结了中信银行风险保证金11亿元。

而这样巨大的集资金额下,钰诚集团旗下能够产生实际经营利润的资金仅三家,总收入不足八亿,利润不足一亿。

非法筹集巨额资金,既没有还给老客户,也没能还给新客户。张敏曾经谈到自己曾在2015年9月让公司的数据中心进行测算,结果显示,“e租宝”的赎回量将在2016年1月达到9亿,此后赎回量逐月递增。

“e租宝”集资资金流向“钰诚系”和丁宁的个人口袋

据警方调查,“钰诚系”除了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除去将资金用在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资金外,高额的员工薪金也成为瓜分部分资金的手段。据新京报报道,丁宁的弟弟丁甸此前的月薪不足两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飞涨至100万元。据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有超过80位高管可以拿到百万月薪。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

此外,丁宁个人开销以及其赠送他人的房产、礼物都“e租宝”吸收来的资金。丁宁除大手笔的花销外,还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

当庞大的公司和个人的花销分赃了从“e租宝”集资来的资金后,却不能及时回笼,窟窿越滚越大,到2015年年底爆发。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钰城国际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安徽钰诚控股集团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丁宁、丁甸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

在2020年的伊始,这一场波及全国31个省市区,不同阶层人群的非法敛财诈骗案,终于给了受害人,给了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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