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目前只向部省两级联防联控机制提供分析数据

2020-02-17 09:34飞象网 - 马秋月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任务迫切。运用电信大数据分析,统计人员流动情况,对支撑服务疫情态势研判、疫情防控部署以及对流动人员的疫情监测、精准施策有重要参考意义。

我国拥有16亿手机用户,通过发挥网络大国优势,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能够实时、准确、全面地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决策支撑。

那么,大数据分析会不会侵犯用户隐私?针对这个问题,在2月14日举行的工信部媒体通气会上,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韩夏表示:“工信部部目前只向部省两级联防联控机制提供相关数据,由联络联控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向公众和个人开放。”

大数据分析会不会侵犯用户隐私?

另外,韩夏还表示,工信部按照《网络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依法依规采集分析用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数据,服务支撑国务院卫生防疫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需求。

同时在分析使用过程中,依据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措施:

一是从上层应用看,主要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统计性分析,提供疫情防控所需的人员分布、流动和区域预警等信息,这些都是基于大量网络信令而形成的统计性大数据,不涉及普通人群的个人信息。二是从底层处理看,按照最小化原则收集数据,并在数据流转、使用等各环节设计了数据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等安全防护技术手段,例如部署了加密机、漏扫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等,确保相关数据安全。三是在管理方面,我部组织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范,加强人员管理和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做好日志记录,防范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违规行为。四是在数据使用方面,工信部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及卫生防控部门需要提供相关数据,数据仅限于疫情防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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