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为何此时“自爆”?律师:造假事件管理层难辞其咎
4月2日,瑞幸咖啡自曝财务造假22亿引发广泛关注。受此影响,瑞幸咖啡昨晚在美股开盘后触发6次熔断,收盘时股价下跌75.57%,市值蒸发了49.5亿美元(约350亿元人民币)。
昨日中午,瑞幸咖啡APP和微信小程序闪崩,线下门店出现排队热潮。在巨大的造假丑闻下,有用户担忧如果瑞幸咖啡会因此破产倒闭,手上的优惠券将无法使用了。
但在美国法的视角下,瑞幸为何选择在此时自爆?董事会特别委员会出具的报告是否具有公信力?瑞幸高管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此事件已引发中国证监会关注,在中国法下瑞幸是否也将受到处罚?跨境执行是否存在难点?
针对上述问题,从事资本市场等法律专业服务的律师郭勤贵接受《网易科技》采访时表示,根据目前可能存在的事实综合来看,瑞幸特别委员会的调查与后续采取的一系列救济措施以及主动报告行为,可能会让其有望减轻或免除处罚。
郭勤贵还表示,根据美国相关法案规定,若SEC调查核实后认为,瑞幸高管涉嫌证券欺诈刑事法律,则可能提请美国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犯罪最高可判处25年监禁。
瑞幸为何在此时自爆?
网易科技:瑞幸的为什么选择在此时自曝,是否与之前浑水的做空报告有关?
郭勤贵:是的,公开信息是在1月底浑水发布匿名报告,认定瑞幸是一家“基本盘破产的公司”,瑞幸股价大跌逾20%。再然后,2月7日,浑水在推特上发布尘光研究的报告,二度质疑瑞幸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造假。
这种压力下,按照美国证券法,美国证监会就会要求公司做公告回应,或者要启动调查。不是你做一个澄清就行了,需要董事会成立一个特别的委员会根据浑水公司的报告一一核实,不按时递交审计的年报可能会直接导致退市。
网易科技:这里的董事会特别委员会是个什么组织?
郭勤贵: 这个委员会是由董事会人员来牵头任命的,经营管理层是不能参与的,然后有可以聘请外部的独立的法律人员、财务人员进行调查,等于是一个完全的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机构。特别委员会还可以雇佣专业顾问协助自己进行调查,而雇佣专业顾问的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例如在瑞幸案中,特别委员会聘请了独立的法律与审计机构。
这份报告如果还会引发公众会质疑,证监会不予确信要再进行调查,那你问题就大了。他不仅要处罚造假的公司和经营管理人员,还会涉及其中的会计事务所等相关人员,同样要受到严格处罚。
网易科技:对瑞幸而言选择自爆是否有可能被从轻处罚?
郭勤贵:特别委员会的调查与后续采取的一系列救济措施以及主动报告行为,都可能被SEC视为有效合规的一部分。尽管不当行为已经发生了,但自省自改的有效进行可被认为合规机制仍在有效运行,而有望减轻或免除处罚。
证券欺诈犯罪最高可判处25年监禁
网易科技:接下来瑞幸的经营管理层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郭勤贵:若查证属实,首先他面临着非常巨额的罚款。根据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若查证核实,可以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分别处以最高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罚款。
若SEC认为涉嫌证券欺诈刑事法律的,则可能提请美国联邦司法机构进行刑事调查,并追究刑事责任。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犯罪最高可判处25年监禁;故意破坏或捏造文件以阻止、妨碍或影响调查的行为被视为严重犯罪,将处以罚款或判处20年监禁,或予以并罚。
此外,3月26号已经有美国的几家律师事务所已经对瑞幸发起了集体诉讼,瑞幸还需要赔偿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网易科技:瑞幸的自查报告显示,责任主要实在该公司COO兼董事刘剑以及有关雇员上,是否存在着避重就轻情况,还有哪些人可能被处罚?
郭勤贵:不针对瑞幸个案,因为还在调查当中。一般情况下CEO、CFO、COO都是难辞其咎的。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规定公司CEO和CFO必须对呈报给美国证监会的财务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以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予以保证。若违反此项规定,可被处以5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以及相应刑罚。
网易科技:目前瑞幸很多大股东都套现离场了,他们是否会被追究责任?
郭勤贵:股东与投资机构与本案没有关系,但如果说他们存在着帮忙瑞幸信造假的行为,他们是会被追究责任的。
网易科技:之前是否有类似的财务造假处罚案例?
郭勤贵:以安然公司财务造假案为例,它被美国证监会罚款5亿美元,股票停止交易,公司宣告破产。公司有几十人被提起刑事指控,公司CEO被判24年监禁并罚款4500万美元;公司创始人虽因诉讼期间去世被撤销了刑事指控,但仍被追讨了1200万美元罚款。
安然公司的投资者通过集体诉讼获得了71.4亿美元的赔偿金。
位列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安达信因帮助安然公司财务造假,被判处妨碍司法公正罪后宣告破产。三大投行遭到重罚,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美洲银行因涉嫌财务欺诈被判有罪,向安然公司的破产受害者分别支付了20亿、22亿和6900万美元的赔偿罚款。
是否存在着跨境执行的难点?
网易科技:这家公司在中国注册,主要经营业务也在国内,那么它适用美国法律还是中国法律,中国法下此行为是否会被追责?
郭勤贵:赴美上市公司一般采取的上市IPO模式为大小红筹、VIE架构等方式。上市主体一般是设立在开曼群岛的开曼公司。因为在美国上市,其必须遵守美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因此,对于财务造假行为,无论是SEC的行政调查及行政处罚、美国司法机构的刑事追责还是美国法院审理证券集团诉讼,都适用美国法律有关规定。
网易科技:这件事是否涉及了一个跨境执行的难点?
郭勤贵:对于证券集体诉讼涉及到的送达、取证及执行问题,美国法院可以依据《海牙公约》的有关规定向缔约国的司法部门提出有关的司法协助请求。但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目前尚未加入有关执行、引渡的《海牙公约》,但已加入《海牙取证公约》。
此外中美司法实践中有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例,证券类还有国际证券监管合作。中美虽然没有签署刑事司法协助协议,没有引渡等协助义务。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之前双方存在过个案配合案例。
网易科技:中国工商、税务等部门会不会因财务造假而处罚瑞幸?
郭勤贵:工商局管的是你欺诈消费者,有消费者投诉,是你的产品质量有问题了,不存在管你财务造假不造假的问题。税务局管的问题是你有没有偷漏税,造假了是不是少交税了,但一般公司造假是往高了造,反而多交税了。
中概股受波及是肯定的
网易科技:有一种担心是瑞幸这件事会给所有中概股的形象蒙上一层阴影,甚至引发一场对中国企业的信誉危机?
郭勤贵:肯定的,安然公司事件爆发之后也曾引起了资本市场的动荡,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出来之后它就会让市场、投资者更加理性。几年前曾经有一波中概股被做空热潮,因为美国证监会发现中概股存在很多的财务造假问题,特别是借壳上市的。在那轮严查中,中概股普遍受到了影响,有问题的是极个别的,但是查了以后就会引起市场恐慌,肯定会有情绪存在。
网易科技:只有真金才不拍火炼。
郭勤贵:最终就是清者自清,浑水公司当年也做空过中国展讯和新东方,导致展讯和新东方股价一度大跌,但是后来人家自查后就没有问题,市场最后的回馈是股价不仅恢复到正常,而且还超出了原来的市值。
网易科技:在瑞幸这件事上,有言论说中国的投资人与机构应该做出自省,瑞幸被资本“催肥”太严重了,资本急于变现的心态昭然若揭,这是资本结出的恶果?
郭勤贵:我总认为一个伟大的公司它要具备持续长期生存的持续性,而不是短期套利。上市不是终点,它只是一个起点。但我们的众多创投公司流行着一个商业的文化,就是只要上市了,那就叫成功,上市的目的不是为了提高公司的知名度,规范了公司的治理,然后通过资本市场壮大自己完成转型。而是追求短期套利,这样的公司难持久。
网易科技:资本的作用应该是“加油”,而不是“揠苗助长”。
郭勤贵:其实有一个问题是到底是资本的投机力量决定了一个公司的成败,还是实实在在的经营好的公司才能够成长?在最关键的时候公司需要资本的加油,但是资本老在加油,这个公司始终不能够产生自我造血能力,仅靠资本推动的公司迟早是要垮掉的。
第二个就是任何一个公司要遵守商业的规律和回归于常识。公司的成长它有它规律的,不能揠苗助长。真正的盈利,而不是靠泡沫、靠现金堆积的成就。
第三个就是经营的过程中要合法合规,特别是一个上市公司,一定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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