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明州案最新进展详细解读:法院驳回京东撤销连带责任动议

2020-04-28 17:52凤凰科技 - 霜叶

北京时间4月28日消息,美国当地时间4月27日,京东CEO刘强东性侵案有了最新进展。明尼苏达州亨内平县地方法院当日召开了京东对指控内容是否有连带责任的听证会,拒绝了京东申请驳回原告指控其应承担连带责任的动议。

2019年4月16日,原告刘静尧(Liu Jingyao)向亨内平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刘强东和京东一同列为被告,对刘强东提出了民事侵害和殴打、非法拘禁、性侵或殴打指控,并认为京东应该承认相应的连带责任。

2020年1月18日,京东以“此事为刘强东个人行为”为由提出撤案动议,申请驳回原告对京东的起诉。

以下是亨内平县地方法院的指令要点:

京东辩称,公司不应该为被告刘强东所谓的性侵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根据“雇主责任原则”,雇主要对雇员在雇佣范畴内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雇主责任原则”下的雇主责任可延伸至“员工的不正当性行为和性侵”,即便这种行为是非法或者雇主明令禁止的。

京东指出,原告指控京东要为所谓的公寓里性侵事件承担连带责任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没有事实能够证明被告刘强东的侵权行为发生在“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范围内”。亨内平县法院认为,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公务场所内,那么这一指控就是成立的,法院将研究侵权行为者当时是在“上班”还是“已经下班”。

法院指令

原告刘静尧辩称,虽然单独的公寓可能不属于“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范围内”,但是刘强东的侵权行为和出现在公寓里源自一连串不间断的侵权活动,而这些活动始于“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范围内”,所以指控是成立的。刘静尧指出,刘强东代表京东组织了社交晚宴,明显是在京东的雇佣范畴内。

京东对此表示,就时间和地点而言,所谓的公寓内性侵行为远远超出了刘强东的雇佣范畴,以至于没有事实可以确立公司的连带责任。京东称,只有很少的记录信息彰显了京东的确切业务或者刘强东作为京东员工的责任,因此很难判断刘强东是在“上班”还是“已经下班”。京东还指出,作为一家跨国公司的CEO和所有人,刘强东的“上班”和“下班”责任更是难以界定。

法院认为,要想确定刘强东的侵权行为是否发生在“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范围内”,还需要了解京东和刘强东的工作。法院表示,诉讼清楚地指出,社交晚宴属于刘强东作为京东员工职责的一部分,法院还需要对社交晚宴是否属于刘强东作为京东CEO和所有人职责的一部分展开事实调查。

最后,法院假定诉讼中的所有事实属实,构成支持刘静尧的合情推理,驳回了京东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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