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体育告赢电信,一场中超赛事获赔50万
IT之家 7 月 9 日消息 2020 年 7 月 9 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苏宁体育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下称 “苏宁体育”)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下称 “浙江电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下称 “杭州电信”)、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侵犯 “2019 赛季中超联赛 - 第八轮 - 广州恒大 VS 北京国安”赛事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浙江电信及杭州电信、浙广电新媒体公司未经授权播放赛事节目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被告依法赔偿苏宁体育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 50 万元。
IT之家了解到,2019 年 7 月 17 日,苏宁体育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苏宁体育认为,苏宁体育依法享有案涉节目 “2019 赛季中超联赛 - 第八轮 - 广州恒大 VS 北京国安”赛事的著作权权利,浙江电信、杭州电信未经授权传播案涉作品,侵害了苏宁体育公司就涉案赛事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且扰乱了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性的竞争环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涉案赛事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浙江电信及杭州电信、浙广电新媒体公司未经授权播放赛事节目的行为构成侵权,依法赔偿苏宁体育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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