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起诉特朗普政府理由:四项违宪、三项越权
美国当地时间 8 月 24 日(周一),TikTok 正式在美国对特朗普政府提起诉讼,主张废除特朗普 8 月 6 日发布的行政令,并主张禁止商务部实施该行政令。
8 月 6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援引美国《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要求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个人和实体,在 9 月 20 日(行政令颁布 45 天)后不得与字节跳动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 “交易”。
TikTok 诉状指出,该行政令及美国商务部与之相关的任何实施细则都是违宪和违法的。
第一,该行政令的流程违宪:未就 TikTok 封禁给予字节跳动和 TikTok 通知,且未提供申诉的机会,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正当程序的规定。
第二,该行政令颁布的基础不合法,构成越权:IEEPA 授予美国总统为保护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及经济,基于应对 “异常状况和特殊威胁”的国家紧急状态,对经济交易进行限制和管控的权力。该行政令通篇使用了 “潜在”、“可能”、“据报道”此类含糊的表述,并未有字节跳动造成实际威胁的证据。
第三,该行政令扩展打击范围至字节跳动,构成越权:该行政令要求个人和实体不得与字节跳动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 “交易”,但即便是所谓的 “威胁”也仅指向 TikTok,而 TikTok 只是字节跳动众多业务中的一项。
第四,该行政令限制个人沟通交流及信息材料传输,构成越权:这一点直接违反了 IEEPA 的规定,IEEPA 明确规定禁止行政行为阻碍个人信息沟通和交流。
第五,该行政令所依据的 IEEPA 本身违反了 “禁止授权原则”,构成违宪:IEEPA 的授权过于模糊,未明确总统行使裁量权的指导性或约束性原则,因此违反了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
第六,强制要求就 TikTok 美国资产出售向美国财政部支付报酬违宪:这一点违反了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限制政府权力剥夺私人财产的规定。
第七,该行政令禁止 TikTok 在美国运营,构成违宪:TikTok 的代码为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而完全关闭 TikTok 美国运营远远超出了为保护政府利益所需的必要措施,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
此次诉讼,由 TikTok 和字节跳动联合提告,诉讼对象包括美国总统特朗普、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和美国商务部。
诉状透露,自 2019 年 10 月的近一年时间里,字节跳动一直在试图与美国政府积极沟通。但根据 CFIUS 的记录,该机构曾多次拒绝与字节跳动就其提出的担忧进行接触。
在遭遇史无前例的总统行政令封杀前,TikTok 实现了在美国和全球的爆炸性增长。目前,TikTok 已覆盖超过 200 个国家,全球下载量超过 20 亿次,在美国拥有月活跃用户超过 9100 万。
诉状强调,TikTok 在平台治理上也采取了业内顶级安全措施,来确保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诉状指出,TikTok 的安全措施级别与美国电商公司及金融机构等同。在数据收集、数据存储、数据访问、数据传输、源代码安全等方面,均有严格的控制流程。
此外,TikTok 的美国员工针对特朗普行政令的集体诉讼也在进行中,理由是总统行政令将侵犯公民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
据悉,公司已经做好关停 TikTok 美国业务的最坏打算。因为关停涉及到 TikTok 在美国的 1500 多名员工和数千家合作伙伴,公司正在紧锣密鼓评估关停后员工、用户、合作伙伴等合法权益的受损情况,同步做好保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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