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院判决全国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两名在校大学生获刑
IT之家8月27日消息 据杭州江干检察微信号发布,2020 年 8 月 27 日,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全国首例 “微信解封”入罪案开庭审理,江干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本案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高某在校期间通过微信自助解封功能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兼职赚钱,并于 2019 年 11 月成立 “super 工作室”专门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其伙同女友张某在明知他人利用微信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指使工作室成员以 “预加好友”和 “人脸解封”的方式先后多次为微信名 “哈啰小姐”“李雅”“海阔天空”等诈骗犯罪嫌疑人提供微信账户解封帮助。
IT之家获悉,截至 2020 年 4 月 8 日,工作室相继解封了 “tutu252588”、“yyyc52022”、“mieyy63”等 3315 个诈骗微信账号,这些微信号涉及诈骗案件 300 多个,其中有立案的 12 起诈骗案件被害人被骗总金额高达 96 万余元。
高某和张某在大学相恋相知,也开始兼职解封 “微信账号”,高某按照客户要求添加对方微信,过了一段时间对方要求其解封该微信账号,他在操作中系统提示该微信号涉嫌诈骗,虽然当时有顾虑,但还是进行了解封操作,并收到了人生“第一桶金”。此后他发现用于解封“微信账号”收款的银行卡被查封,经查询得知该银行卡由于涉嫌诈骗而被查封,他意识到解封微信号行为可能涉嫌违法,但由于利益驱使,他抱着侥幸心理又继续做了下去,并逐渐成为一名专业解手。
随着单子越来越多,高某和张某建立了解封微信账号的 “SUPER”工作室,招募了许多在校大学生甚至还有高中生解封微信账号,并在员工提出解封的微信账号涉嫌诈骗的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继续从事解封,短短几个月,工作室解封了上千个涉嫌网络诈骗的微信账号。
高某、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共同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情节严重,两人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均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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