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查处4人收受供应商好处、滥用职权、不作为等行为
8 月 31 日上午消息,滴滴今日发布公告称,2020 年滴滴针对公司多部门、多事业线开展受贿索贿,贪污腐败,舞弊及管理不当、不作为等行为的调查。截至目前,已查处 4 人收受供应商好处、滥用职权、不作为等行为。
此外,滴滴称将开启为期一个月的窗口期 (自 2020 年 9 月 1 日 -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此期间,凡是与滴滴出行在商务合作中有违规行为的供应商,都需如实向滴滴公司申报,滴滴将保留继续与其合作的机会;如逾期未申报,被查出有违规行为的,滴滴将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通报企业反舞弊联盟和阳光诚信联盟,情节严重者将诉诸司法。
以下为滴滴公告全文:
滴滴出行关于贪污腐败行为告供应商伙伴函
各位供应商伙伴:
2020 年我司针对公司多部门、多事业线开展受贿索贿,贪污腐败,舞弊及管理不当、不作为等行为的调查。截至目前,已查处 4 人收受供应商好处、滥用职权、不作为等行为,严重影响了滴滴出行与供应商伙伴的声誉。
为保证健康长久的合作关系,滴滴出行向所有供应商伙伴明确告知:
滴滴将开启为期一个月的窗口期 (自 2020 年 9 月 1 日 -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此期间,凡是与滴滴出行在商务合作中有违规行为的供应商,都需如实向滴滴公司申报,我司将保留继续与其合作的机会;如逾期未申报,被查出有违规行为的,我司将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通报企业反舞弊联盟和阳光诚信联盟,情节严重者将诉诸司法。
最后,向全体供应商伙伴再次重申,滴滴出行一直致力于建设阳光透明的商业生态,对于行贿受贿等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一旦发现,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同时也呼吁所有的合作伙伴遵守规则,和滴滴一起携手,共同打造阳光透明的商业生态。
申报及检举途径
通过电子邮件举报:jubao@didiia.com
通过电话短信举报:010-62962880
滴滴出行
2020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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