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00万:深圳支持5G核心产品产业化发展

2020-12-22 22:43IT之家 - 远洋

IT之家 12 月 22 日消息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深圳发改委 12 月 22 日消息,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大力促进 5G 创新应用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 5G 核心产品产业化发展。加快推进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 5G 核心产品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对 5G 核心产品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20% 给予资助,最高 1500 万元。鼓励 5G 模组及芯片规模化应用。推动 5G 模组大规模行业应用,鼓励搭载 5G 模组终端产品研发,加速拉动 5G 行业应用上量和产业规模化。对 5G 模组行业应用终端企业,根据行业终端的应用规模,按不超过模组、芯片采购成本的 20% 给予补贴。

打造 5G 特色应用示范园区。鼓励各区、市属国企、园区管理机构等利用 5G 技术对现有产业园区进行智慧化改造,在园区范围内开展 5G + 物流、5G + 智能工厂、5G + 智慧园区、5G + 自动驾驶等场景应用,打造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特色鲜明的 5G 应用示范产业园,每年评选若干 5G 特色应用示范园区,按不超过园区新增软、硬件实际投资的 30% 给予资助,最高 5000 万元。

IT之家附全文如下:

关于大力促进 5G 创新应用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抢抓 5G 产业发展窗口机遇,充分发挥深圳 5G 产业链优势和 5G 基础设施规模效应,进一步丰富 5G 应用场景,构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 5G 创新生态,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球 5G 应用标杆城市,引领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建设 5G 特色应用场景

1. 鼓励 5G 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应用。支持 5G 技术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超高清视频、智能无人系统、AR/VR、金融支付、交通物流、文化娱乐等场景的应用,每年评选若干个行业示范作用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创新效应显著的标杆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 给予资助,最高 3000 万元。鼓励社会主体运用 5G 技术对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更新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软、硬件实际投资的 20% 给予资助,最高 2000 万元。

2. 运用 5G 技术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在水务、电力、燃气、教育医疗、公共交通、文化传媒等领域开展 5G + 智慧水务、5G + 智慧电网、5G + 智慧燃气、5G + 智慧教育、5G + 智慧医疗、5G + 智慧公交、5G + 融媒体等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每年评选若干个 5G 公共服务应用标杆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 给予资助,最高 1000 万元。对于开展 5G 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国有企业,由市国资主管部门在业绩考核中进行激励。

3. 着力推进 5G 数字政府建设。运用 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手段,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关键信息,打造精准智能的城市管理体系。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在消防、安防、生产安全、应急、警务、城市治理等领域建设基于 5G 网络的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发挥采购政策的引导作用,在政府投资项目和招标采购中,重点支持 5G 创新产品和设备的应用。

4. 打造 5G 特色应用示范园区。鼓励各区、市属国企、园区管理机构等利用 5G 技术对现有产业园区进行智慧化改造,在园区范围内开展 5G + 物流、5G + 智能工厂、5G + 智慧园区、5G + 自动驾驶等场景应用,打造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特色鲜明的 5G 应用示范产业园,每年评选若干 5G 特色应用示范园区,按不超过园区新增软、硬件实际投资的 30% 给予资助,最高 5000 万元。

二、着力推动 5G 应用技术创新

5. 开展 5G 应用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针对 5G 在垂直行业应用中的无线技术、网络与业务、关键零部件、测试与仪器仪表等 “卡脖子”环节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围绕 5G 通信中高频器件、阵列天线、光通信芯片、超高清图像传感的研发制造,布局一批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制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40% 给予资助,最高 3 亿元。鼓励龙头企业、运营商、设备商、行业用户围绕具备大规模 5G 行业应用前景的智能网联、编解码、边缘计算、边云调度、网络遥测等技术,开展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40% 给予资助,最高 1000 万元。

6. 支持 5G 应用领域创新载体建设。聚焦 5G 在智能制造、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政务、智慧城市、智能电网等行业应用领域的核心技术短板问题,支持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的 40% 给予资助,最高 1000 万元。支持 5G 应用相关项目优先申报国家重大专项扶持计划,对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的给予最高 3000 万元支持。

三、积极扩大 5G 产品市场规模

7. 支持 5G 核心产品产业化发展。依托深圳 5G 优势产业基础,大力推动 5G 模组、应用软件、系统软件、网络核心芯片、中高频器件、智能传感器等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围绕工业 CPE、无人机、机器人、摄像机、执法仪、媒体背包、报警器、激光投影等 5G 应用产品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进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 5G 核心产品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对 5G 核心产品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20% 给予资助,最高 1500 万元。

8. 鼓励 5G 模组及芯片规模化应用。支持适配公共交通、医疗、电力、工业制造、安防、文体娱乐等多行业多场景多形态 5G 模组、芯片研发,推动 5G 模组大规模行业应用,鼓励搭载 5G 模组终端产品研发,加速拉动 5G 行业应用上量和产业规模化。对 5G 模组行业应用终端企业,根据行业终端的应用规模,按不超过模组、芯片采购成本的 20% 给予补贴。

9. 激发行业终端产品消费活力。充分激发消费潜力,全面扩大 5G 行业终端产品消费需求,推动 5G 创新应用商用进程,将 5G 转化为改善民生的强大新动能。鼓励 5G 行业终端企业发放消费优惠券,引导消费者购买 5G 联网无人机、5G 激光投影、5G+8K 电视、5G 摄像机等产品,按实际购买价格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四、加快完善 5G 网络服务体系

10. 鼓励建设 5G 行业专网。围绕特定行业用户需求,面向工业园区、港口以及安防、电网、政务、应急等领域的局域和广域范围,建设一批服务质量高、经济效益优、安全保障能力强的行业专网。鼓励龙头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积极探索 5G 切片、可编程网络、网络遥测、边缘计算等技术在行业专网中的应用。对于行业专网建设所需用地、用房、用电等配套条件优先给予保障,对行业专网用户给予流量补贴、打包补贴等支持。

11. 提升深圳 5G 试验网开放应用水平。鼓励使用深圳市 5G 试验网及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开展 5G 技术、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的测试验证。对使用 5G 试验网产生的研发、测试等相关费用,按不超过成本费用的 40% 给予资助。

五、努力营造 5G 领先应用生态

12. 支持 5G 应用标准研制。支持龙头企业、设备商、运营商、研究机构、标准组织等主体共同组建 5G 产业应用行业组织,开展 5G 行业应用标准化研究工作,围绕 5G 应用需求及场景定义、平台架构及开放接口、业务流程、应用形态及功能、业务及应用互联互通、安全等领域开展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对获公开发布的标准制订单位,按项目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资助。

13. 支持 5G 应用测试平台建设。加快建设 5G 应用技术验证、质量检测、安全评估等测试能力,建立完善 5G 行业应用的测试、验证和实验环境,支持建设面向智能制造、自动驾驶、超高清视频、VR/AR 等场景的测试验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模组样机集成调试、终端开发技术验证、大型检测设备开放、技术咨询与培训等服务,满足行业应用企业共性需求。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40% 给予资助,最高 500 万元。

14. 支持扩大 5G 行业影响力。推动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3GPP)、国际电信联盟(ITU)、IMT-2020 等全球性通信组织在深圳举办年会、峰会等活动。支持我市 5G 领域相关单位承办 5G 创新应用大赛、论坛、展会等大型活动,开展技术研讨、产品展示、供需对接、标准宣贯和赛事评比,打造标志性 5G 赛事等活动品牌,对经市政府批准举办的活动,所需经费按规定给予资助。

六、稳步建立 5G 产业保障机制

15. 建立健全 5G 创新应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构建部门间协调机制,解决 5G 创新应用发展中的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重大问题,支持 5G 创新应用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推广,营造有利于 5G 创新应用发展的政策环境。各责任单位要做好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确保措施落地,加强政策绩效考核和评估反馈,根据 5G 应用发展态势,及时调整优化扶持政策。

16.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引导产业专项资金向 5G 应用的典型场景、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布局,建立市场化、精准化、多元化相结合的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母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 5G 创新应用领域,支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 5G 应用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创新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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