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诉超级星饭团案一审宣判,判令被告赔偿 1000 万元

2021-01-04 13:41新浪科技 - -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微博诉超级星饭团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超级星饭团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行为,在其官网、微博、App 首页首屏连续 15 天刊登消除影响声明,并赔偿微博经济损失 1000 万元及合理开支 20 余万元。

2017 年,微博以不正当竞争将超级星饭团诉至法院,微博认为,自身平台经过数年发展形成了巨大的用户群体,超级星饭团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提供追星交友及泛娱乐服务的超级星饭团 App 中提出 “专属你的追星神器”口号,设置微博内容呈现板块,擅自抓取和展示微博多类数据内容,并且推送明星的微博上线、微博上热搜、被 @等动态。微博认为本案涉及的数据量较大,超级星饭团应系通过伪装成用户登录或模拟用户行为向微博后台服务器发送请求,并按照浏览器规则进行解析等技术手段实现了涉案行为。

2020 年,海淀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微博对涉案数据享有合法权益,超级星饭团使用技术手段抓取涉案数据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其后续使用行为也具有不正当性。

法院指出,超级星饭团的行为对微博数据权益及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超级星饭团的被诉行为会影响微博与用户间关于数据处理和安全等协议条款的履行;

2、超级星饭团破坏或者绕开微博的技术保护措施抓取数据的行为会加重微博服务器的压力甚至导致产生安全或者其他技术隐患,增加微博的运营维护成本;

3、超级星饭团展示涉案数据的行为,使得用户无需注册登陆便可查看相关内容,破坏了微博设置的访问、展示规则,影响微博平台的正常运行;

4、超级星饭团对部分涉案内容进行直接、完整地展示的行为,降低了相关用户进入微博查阅内容的概率,就这一部分内容对新浪微博构成了实质性替代;

5、超级星饭团的行为使部分数据脱离微博用户和微博的控制,必然影响微博数据安全和平台正常运行,也可能侵害用户对其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海淀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均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微博的实际损失或超级星饭团因被诉行为的实际获利,但本案证据已显示超级星饭团通过涉案 App 的非法获利十分可观,支持微博提出的 1000 万元赔偿金及合理开支 22.8 万余元。目前案件仍在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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