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过马路的“低头族”开罚单

2021-01-11 08:47IT之家 - 远洋

IT之家 1 月 11 日消息 据工人日报报道,今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 44 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第 59 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 50 元罚款

根据相关调查表明,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几率比普通人高 4 倍,且横穿马路所用的时间也比正常人多出 2 秒。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世界每年有超过 27 万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时玩手机分散注意力被认为是重要原因之一。

IT之家了解到,此前,浙江的温州市和嘉兴市,以及河南省都分别对过马路玩手机开具了 “罚单”。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文章价值:
人打分
有价值还可以无价值
置顶评论
    热门评论
      全部评论
      一大波评论正在路上
        取消发送
        软媒旗下人气应用

        如点击保存海报无效,请长按图片进行保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