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最新进展:抖音撤诉
IT之家 3 月 29 日消息 据福州中院民事裁定书,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已于 26 日撤诉。此前腾讯向法院提出,该案管辖权应按照微信、QQ 开发者协议约定,归属协议签署地所在法院。根据此案标的,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审理。
IT之家了解到,2019 年 9 月 17 日,抖音相关运营公司对腾讯相关公司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称腾讯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了用户在微信、微信朋友圈、QQ 及 QQ 空间上自由分享抖音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要求解除限制、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9000 万元。
该案于 2020 年 12 月 由福州市中级人民级法院做出裁定,认定该案管辖权应按照微信、QQ 开发者协议约定,归属协议签署地所在法院。根据此案标的,福州市中级法院会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审理。但抖音方面不认同该裁定。
字节跳动方面在本月初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根据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福建高院于2 月 19 日决定对该案立案审理,案号为(2021)闽民辖终 26 号。
值得一提的是,在 2019 年抖音向福州中院诉腾讯不正当竞争一案中,腾讯申请了管辖权异议,请求由深圳中院审理该案。福州中院一审支持了腾讯的主张,同意该案交由深圳中院审理。
此外,抖音今年 2 月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要求被告解除抖音无法在微信和 QQ 平台直接分享、直接打开的限制。
2 月 7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立案。一个月后,腾讯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认为不论本案案由如何确定,即使是垄断纠纷,也不能否认本案属于财产性权益纠纷的事实。依据微信开放平台和 QQ 互联平台的《开发者协议》,此案应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 月 5 日,腾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抖音诉腾讯垄断案移送至深圳中院审理。一个月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抖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这是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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