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颖、杨幂等 514 位行业人士发声,中宣部版权局回应短视频侵权一事
IT之家 4 月 26 日消息 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昨日表示,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此外,共 17 家影视行业协会、54 家影视公司、5 家视频平台再次联合发布《倡议书》,称只有对影视作品内容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才能让行业生生不息。
据悉,此次《倡议书》新增了 514 位行业人士,包括演员李冰冰、赵丽颖、黄轩、迪丽热巴等。
此前的 4 月 9 日,15 家影视行业协会和正午阳光、华策、柠萌、慈文、耀客、新丽等 53 家影视公司以及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芒果 TV 等 5 家视频网站发布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
对此,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提到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王迁指出,著作权法有规定,为了介绍、评论、说明某一问题,可以对作品进行适当地引用,但“适当引用”的判定需要具体分析。比如对于巴黎圣母院失火的新闻,有电视台引用了电影《巴黎圣母院》中的片段展示历史情况,不构成侵权。但有的电影栏目,主持人介绍 30 秒,然后播放半小时电影精华片段,会被判定为侵权。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解释说,判断对于他人作品的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时,应遵循“三步检验法”的原则:第一步,只能在特殊情形下作出;第二步,与原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第三步,没有不合理地损害原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判断,短视频平台中对于影视作品的剪辑使用行为,一般不构成合理使用。”赵占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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