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各成员国均有权调查谷歌 Facebook 等科技巨头
北京时间 6 月 15 日晚间消息,据报道,欧盟最高法院今日表示,欧盟各成员国的数据监管机构可以对违规公司展开调查,即使它们不是这些公司的主要监管机构。
对于硅谷科技巨头而言,尤其是 Facebook,这毫无疑问是个打击。之前,Facebook 一直对比利时监管机构的权力提出异议。将来,Facebook 和其他科技巨头可能面临欧盟更多的审查和制裁。
欧盟最高法院称:“在某些情况下,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可以行使其权力,将任何涉嫌违反《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行为提交给成员国的法院,即使该机构不是这家公司的主要监管机构。”
与谷歌、Twitter 和苹果一样,Facebook 的欧盟总部也设在爱尔兰。根据 GDPR 的规定,爱尔兰数据保护监管机构是这些科技公司的直接监管部门。GDPR 还规定,违规企业最高可被处以该公司全球营业额 4% 的罚款。
对于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消费者游说团体“BEUC”表示欢迎。之前,BEUC 以法院以执法瓶颈为由,支持各成员国机构采取行动的权利。BEUC 总干事莫妮克・戈延斯(Monique Goyens)称:“大多数大型科技公司的总部都设在爱尔兰,保护欧盟 5 亿消费者的责任不应仅靠该国的监管部门。
在欧盟最高法院介入之前,比利时一家法院曾就“Facebook 对比利时数据监管机构调查权限”的挑战寻求指导意见。
长期以来,欧盟 27 个成员国中的几个国家监管机构一直抱怨爱尔兰的监管机构,称裁决案件需要太长时间。而爱尔兰则反驳称,在与实力和资金雄厚的科技巨头打交道时必须格外谨慎。
当前,爱尔兰正在审理的案件涉及到 Facebook 旗下的 Instagram 和 WhatsApp,Twitter、苹果、Verizon Media、微软旗下的 LinkedIn,以及美国数字广告商 Quantc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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