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7 万元
信息显示,近日,上海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7 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沪市监嘉处〔2021〕142021000561 号。
上海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法定代表人为董晓红,公司经营范围含网上销售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家居用品、劳防用品、工艺品化妆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等。
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新锐美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