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答复丁磊“双碳”提案:将建立电动汽车换电标准体系
IT之家 9 月 7 日消息 ,今年,全国政协委员、网易 CEO 丁磊分别向国家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提交了关于“推动电子发票报销无纸化进程”以及“制定动力电池强制性国家统一标准”的提案,针对动力电池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关系,以及国家缺乏有约束力的统一标准、生产成本高、安全隐患大等问题进行了反馈。
他建议:抓紧出台动力电池的国家强制标准,采取“统一规格、互通互换”的方式,降低动力电池生产链条综合成本,确保运营安全;建议将换电站作为新基建重点,构建“车电分离”换电服务网络,“即换即用、即换即走”,有效解决续航里程有限的痛点,以此拉动新能源车消费需求,为“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工信部官网现已公布 0390 号(工交邮电类 19 号)提案答复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此提案进行了回复:
工信部对于“制定新能源汽车电池统一标准”一事表示,国务院已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明确“力争经过 15 年的持续努力,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下一步将建立完善电动汽车换电标准体系,加快乘用车、商用车换电电池包规格尺寸等标准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标准体系、回收利用管理制度,推进动力电池技术要求、规格尺寸的统一。
IT之家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 30 家企业 59 款换电车型产品。
此外,工信部还将以换电站作为新基建重点,大力构建经济便捷的“车电分离”换电服务网络,根据换电技术和相关产业发展需求,继续完善换电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换电电池包外形规格尺寸等关键标准研制,促进换电设施的共享使用。
据悉,截至 2021 年 6 月底,我国已建成各类充电桩 194.7 万个,已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换电设施网络。
丁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紧制定动力电池强制性国家统一标准,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协同集约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产业生态和竞争格局面临重塑,我国汽车产业迎来难得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问题挑战。我部赞同您提出的建议,按照党和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政策环境,加快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协同高效发展。
一、关于以通配适用为核心目标,抓紧出台市场准入性质的动力电池国家强制标准
为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25 号),明确提出“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该原则,推动动力电池标准化发展原则上难以通过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方法实现,宜通过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方式,通过标准引领、技术进步、市场选择等方式逐步实现。为满足动力电池适配兼容互换等需要,我部已于 2017 年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GB/T 34013-2017)推荐性国家标准,将动力蓄电池单体划分为圆柱形、方形、软包三类,并规定了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和标准箱的规格尺寸。此外,我部积极支持推动电动汽车换电试点工作,组织研究建立电动汽车换电标准体系,涵盖换电电池包以及车辆与电池包的通信等内容,已启动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商用车换电电池包等标准的制定项目,进一步满足电动汽车换电技术和产业发展需要。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电动汽车换电标准体系,加快乘用车、商用车换电电池包规格尺寸等标准制定,奠定电动汽车换电试点等工作基础,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关于以标准化作为电池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抓手,降低整个产业链条的综合成本
标准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动力电池标准体系。目前,我国已建立包含动力电池规格尺寸、安全要求、电性能、循环寿命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形成 1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 7 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一是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0)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4-2015)推荐性国家标准等,并纳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专项检验项目,有效促进了动力电池技术水平提升,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GB/T 34013-2017),推动研制电动汽车换电电池包等标准,加大动力电池供给侧改革力度,鼓励多种技术和路线业务模式发展,带动上下游资源集约优化配置。三是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 34014-2017)《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GB/T 34015-2017)《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GB/T 33598-2017)等标准,同时组织动力电池联盟等研究制定梯次电池组检验方法等 20 多项团体标准,为电池单体及电池包生产、安装、使用、维修、更换、回收、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进一步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标准体系、回收利用管理制度,推进动力电池技术要求、规格尺寸的统一,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集约化发展奠定基础。
三、关于将换电站作为新基建重点,大力构建经济便捷的“车电分离”换电服务网络
为推进“车电分离”模式创新发展,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明确“力争经过 15 年的持续努力,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的发展愿景,提出“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等任务。二是丰富产品准入。我部允许“换电模式”车型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截至目前,已有 30 家企业 59 款换电车型产品。三是完善标准体系。我部从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商用车换电通用平台以及电动汽车换电兼容性测试规范五个方面开展标准体系设计,内容涵盖了换电电器接口、换电冷却接口、换电机构、换电电池包以及车辆与电池包的通信等内容。同时,2021 年 4 月发布的《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GB/T 40032-2021)国家标准,强化了换电电动汽车的机械强度、电气安全、环境适应性等方面安全要求,保障电动汽车的换电安全。四是开展示范应用。2021 年 4 月,我部联合能源局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以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换电模式车辆应用等为主要目标,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联动的原则,推动形成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模式互补的良性发展生态。五是建设基础设施。能源局持续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从优化建设布局、推进居住社区建设安装、扩大城乡充电网络覆盖、提升高速公路充电网络规模、加强供电保障等方面全面提升充电保障能力,截至 2021 年 6 月底,我国已建成各类充电桩 194.7 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92.3 万个,私人桩 102.4 万个,换电站 716 座,已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换电设施网络。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根据换电技术和相关产业发展需求,继续完善换电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换电电池包外形规格尺寸等关键标准研制,促进换电设施的共享使用。能源局将指导各地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统筹编制公共充换电网络规划,促进公共充电设施合理布局、均衡发展;同时,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 V2G 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
四、关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动力电池标准化顺利实施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车购税和车船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带动了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蓬勃发展,推动产品技术水平迅速提高、成本迅速下降;中央财政还通过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大的地方予以支持,鼓励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政策措施的协调和衔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形成更加合理高效的商业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汽车工业的关注,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据悉,该提案提出了许多务实性举措,包括增加企业推送终端,在消费同时实现报销信息提前汇集;打通电子支付与电子发票接口,推行免票报销;降低电子化归档门槛,减少因企业打印会计资料造成的浪费等。意在打通电子发票在企业报销环节的“最后一公里”,提高报销效率和减轻,推动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实现电子发票报销的全程无纸化。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提案同时还得到了国家财政部的回复。财政部表示,电子发票是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一环,确保电子发票能够报销入账归档是确保电子发票得到有效应用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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