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案原告:谷歌从网络广告支出中抽成至多 42%
北京时间 10 月 23 日消息,新披露的法庭文件显示,谷歌从网络广告支出中抽成 42%。美国多个州诉称,谷歌运营着全球最大的电子化交易市场,通过旗下 AdX 平台每天展示 110 亿条网络广告,滥用在网络广告领域的垄断地位打压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图:原告诉称谷歌滥用网络广告市场地位打压竞争
文件称,利用其强大的市场力量,谷歌对流向包括互联网报纸、烹饪网站、博客在内的大量网络媒体和内容创作者的广告费,抽成 22% 至 42%。
谷歌在一份声明中称,原告的说法“存在诸多不准确之处。事实上,我们的广告技术帮助网站和应用获得收入,帮助全球小企业获得客户。互联网广告市场存在激烈竞争,降低了广告科技公司的费率,给出版商和广告客户提供了更多选择”。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