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专精特新”行动计划,打造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等世界级产业集群
近日,武汉印发《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根据《行动计划》,武汉计划到 2023 年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超过 1200 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 500 家,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60 家,成为引领武汉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一)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1.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力争年均新登记市场主体 20 万户以上。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力争新登记企业占比逐年提升,年均新登记企业 10 万户以上。建立个体工商户新转小微企业动态培育库,推动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
2.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支持各区、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孵化基地、大企业,围绕产业链、创业链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化企业创新成长生态,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级财政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奖励。
3.推动“小进规”攻坚。建立“小进规”分级培育机制,完善“三库一表”(小进规培育库、新建新投产项目监测库、退规企业预警库、企业应税收入统计表)推进模式,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00 家以上。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 20 万元奖励,各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不低于 1∶1 的配套支持。
4.引导“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突出主业,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
(二)构建“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体系
1.建立“专精特新”培育库。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市、区分级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对照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做到符合条件企业“应报尽报”“应入尽入”。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分类指导,形成有机衔接的梯度培育体系。
2.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企业的监测、指导和跟踪服务,实行动态化管理。整合市区政策、资源和服务,支持、培育中小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 — 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 —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单项冠军”梯次发展。
3.大力招引“专精特新”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的知名企业,落地一批强链补链稳链项目。鼓励各区出台专门招引政策,给予配套支持。
(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1.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独立或者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实现“专精特新”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开放服务方式,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支持。
2.推动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武汉市“335N”先进制造业体系(打造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 3 大世界级产业集群,提升装备制造、现代消费品、先进基础材料 3 大优势产业,加快培育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北斗、氢能、网络安全 5 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电磁能、量子科技、超级计算、脑科学和类脑科学、深地深海深空等若干未来产业),建立重点产业链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清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工业“四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突破一批制约武汉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产品),补齐产业链短板、锻造长板,全面提升产业自主可控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3.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高水平建设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围绕重点产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基地,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落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政策,丰富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沿“技术 — 零件 — 部件 — 整机 — 系统”发展路径,扩大市场占有率。
(四)加强精准服务支撑
1.支持智能化改造。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化转型全覆盖,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能力。对认定为全球灯塔工厂、市级标杆智能(链主)工厂、市级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0 万元、5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保障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租用标准工业厂房的,对租金给予一定优惠。
2.促进质量品牌提升。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制定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武汉制造”标准,打造一批区域产业品牌集群。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争创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武汉名品。对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中融合了标准必要专利的单位,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10 万元补助。对主导制定知识产权服务国家、行业、地方和先进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补助。
3.加强企业培训交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企业家系统培训,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家到境外著名高校、企业学习研修;加强与国内一流高等院校合作,开展“专精特新”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订单培训;实施“万企育才”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和“创业武汉”公益培训,开展“模块化、个性化、菜单式”教学培训。鼓励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市级获奖企业(项目)给予一等奖 30 万元、二等奖 20 万元、三等奖 10 万元、优秀奖 5 万元奖励。
4.建立公共服务网络。在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专精特新”服务专栏,完善“线上 + 线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服务网络。遴选和支持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核心服务机构,从“政策 + 资本 + 服务 + 载体”等多个方位,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等全方位“点对点”专业服务。
(五)强化要素资源供给
1.加强人才支撑。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引进培育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科技研发团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引进“武汉英才”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科技研发团队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对“专精特新”企业入选国家、省、市人才专项的分别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贴。
2.加大融资支持。开展“千名行长进千企”,对接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等方式,适当提高抵质押率,扩大商标、专利、设备等可接受抵质押物范围,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拟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抢抓北京证券交易所风口契机,开展北交所上市培训及诊断辅导服务,支持登陆资本市场。整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创投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股权融资。
3.强化精准服务。各区要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有效施策,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支持企业成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千名税干进千企”,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落实用电价格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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