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过程均在三个主险的保障范围内

2021-12-13 20:41IT之家 - 江离

IT之家 12 月 13 日消息,今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试行)》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 (试行)》。

该条款显示,新能源汽车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还明确,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过程,均在新能源汽车三个主险的保障范围内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下列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障范围包括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使用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

值得注意的是,电池衰减(动力电池不能满足特定的容量、能量或功率性能标准)仍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IT之家了解到,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费率切换时间,所有新保和续保的新能源汽车(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统一适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不再适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 版)》。非新能源汽车不能适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

新能源汽车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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