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拟规定: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2022-03-22 19:27IT之家 - 汪淼

IT之家 3 月 22 日消息,科技部今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拟规定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意见稿》指出,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

IT之家了解到,《意见稿》提出,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尊重人类遗传资源提供者的隐私权,事先取得知情同意,确保提供者健康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和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必须由我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开展。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点此下载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文章价值:
人打分
有价值还可以无价值
置顶评论
    热门评论
      文章发布时间太久,仅显示热门评论
      全部评论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
        取消发送
        软媒旗下人气应用

        如点击保存海报无效,请长按图片进行保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