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米”擅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在薇娅直播间卖米,法院判决赔偿 10 万元
IT之家 4 月 27 日消息,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3 月 11 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审结了有关薇娅直播间卖“袁米”侵权案。
据通报,2020 年,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发现某农业公司、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黄薇(网名“薇娅 viya”)、淘宝网涉嫌侵犯袁隆平的姓名权、肖像权,并发出警示函。由于某农业公司始终未停止在其微信公众号及其网站上的相关文章中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隆平高科遂诉至法院。
袁隆平院士生前与隆平高科签署《袁隆平品牌权许可使用协议》,获得在经营活动中独占许可使用袁隆平院士姓名和肖像的商业性权利。
隆平高科向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警示函》,某农业公司产品因此被暂停直播售卖。由于某农业公司始终未停止在其微信公众号及其网站上的相关文章中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隆平高科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袁隆平院士为人类粮食安全作出重大贡献,对于其姓名及肖像,各类社会主体均应当予以尊重,并审慎、规范地使用。特别是商业主体,在宣传其与袁隆平院士的合作时应当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应捏造和夸大双方之间的合作程度,以达到误导消费者并获取商业利益的目的。
IT之家了解到,法院判决某农业公司立即停止商业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 10 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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