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短视频平台网络“爬虫”案宣判:直接抓取用户名、评论等,违法所得 2.4 万余元

2022-05-13 21:07IT之家 - 汪淼
感谢IT之家网友 山有扶苏 的线索投递!

IT之家 5 月 13 日消息,据“梁溪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 年 5 月 10 日,经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此案系全国首例短视频平台领域网络“爬虫”案件

通报称,2021 年 9 月,某信息公司员工吴先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兜售一款叫“汇易获客”的软件,通过对方官网及电话购买了该款软件。使用后,吴先生惊讶地发现该软件居然可以“爬取”自己公司后台数据和直播间用户的相关信息,随即报警。经侦查,公安机关发现售卖该软件的某信息咨询公司老板丁某及销售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2019 年,丁某成立了自己的信息咨询公司,后公司因经营不善处于停业状态。2021 年中,丁某从丁某某(另案处理)处以 9800 元的价格购进汇易获客软件成为代理商,利用该软件可以入侵某些短视频平台的服务器,通过关键词搜索可以快速抓取平台信息,主要包括用户名、UID、签名及评论等,再通过软件把 UID 转换成二维码,来精准定位客户。丁某对该软件进行了重新包装,“改头换面”后对外销售,违法所得 2.4 万余元

IT之家了解到,“爬虫”是一种按照一定的规则,自动抓取万维网信息的程序或者脚本。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林虹介绍:“‘网络爬虫’作为一项技术手段本身并不违法,但由于本案的软件采取了避开或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未经许可进入被害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即属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侵入’行为。”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文章价值:
人打分
有价值还可以无价值
置顶评论
    热门评论
      文章发布时间太久,仅显示热门评论
      全部评论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
        取消发送
        软媒旗下人气应用

        如点击保存海报无效,请长按图片进行保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