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深圳进一步增加购车指标,2022 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 100% 全覆盖

2022-08-31 20:44IT之家 - 长河

IT之家 8 月 31 日消息,今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指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各地市在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省对各地市活动实行奖补政策。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方式,全面促进家电消费。省级财政对各市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大类家电“以旧换新”的实际支出部分(核销金额)给予奖补,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实际支出的 50% 比例补贴,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市按其实际支出的 70% 比例补贴。省级财政根据各市家电消费市场规模确定最高补贴资金并切块下达。

IT之家了解到,《措施》提出,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环境。

  • 广州、深圳进一步完善购车资格规定、增加购车指标

  • 全面落实符合要求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和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交易增值税由 2% 下调至 0.5% 减税政策。

  • 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继续互迁。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交易,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

  • 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 支持老旧城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加大停车基础设施供给。2022 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 100% 全覆盖

此外,《措施》称鼓励各地市继续发放零售业(不含汽车销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券,消费券抵扣金额最高不超过 20%,时间开展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省对各地市发放消费券实行奖补政策,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 50% 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 1450 万元;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 70% 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 700 万元。省财政按标准提前将奖补资金下达各市,根据实际财政支出情况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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