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备案管理办法》,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10-30 08:11IT之家 - 长河

IT之家 10 月 30 日消息,据工信部网站,工信部现已发布了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IT之家了解到,《办法》明确,所称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以下简称漏洞收集平台),是指相关组织或者个人设立的收集非自身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的公共互联网平台,仅用于修补自身网络产品、网络和系统安全漏洞用途的除外。

《办法》指出,漏洞收集平台备案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开展,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拟设立漏洞收集平台的组织或个人,应当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如实填报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备案登记信息。

此外,漏洞收集平台应在上线前完成备案,已上线运行的漏洞收集平台应在《办法》施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办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文章价值:
人打分
有价值还可以无价值
置顶评论
    热门评论
      文章发布时间太久,仅显示热门评论
      全部评论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
        取消发送
        软媒旗下人气应用

        如点击保存海报无效,请长按图片进行保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