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 TV 回应“5 名相关负责人获刑”:涉案 App 为山寨版

2022-11-09 14:38IT之家 - 长河

IT之家 11 月 9 日消息,今日,韩剧 TV 官方就 5 名韩剧 TV 相关负责人获刑”一事发布声明称,最近“5 名韩剧 TV 相关负责人获刑”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其中的“韩剧 TV”为江阴酷视旗下的山寨版“韩剧 TV”,并非公司出品 App,请大家注意辨别。

根据江苏高院公众号今日早些时候公布的信息,2020 年 5 月初,被告人熊某认为案外人所有的“韩剧 TV”  品牌效益较好,故经商量后将其转让给自己经营。随即,被告人熊某联系被告人李某、黄某,三人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 App,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国综艺等影视剧作品,通过在 App 及影视剧作品中植入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利。作品有耳熟能详的《爱的迫降》《蓝色大海的传说》《国王》《德鲁纳酒店》等韩剧 795 集,《Running Man》《拜托了冰箱》《韩国好声音》《蒙面歌王》等韩国综艺节目 2127 集,这些作品中的一部分已将网络播放权出让给国内的视频经营者如“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也有一部分尚未被国内相关经营者引进。在各自分工的同时,熊某、李某、黄某还招录了张某、张某某对原先的 App 进行改进和维护。

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案涉“韩剧 TV”App 在华为、OPPO、小米、vivo 等手机应用市场上线,非法复制韩剧 795 集、韩国综艺节目 2127 集供人观看,从中收取广告费,共计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 221 万余元

IT之家了解到,江阴法院日前对熊某等 5 人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宣判,熊某、李某、黄某、张某、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共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熊某等 5 人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 119 万元至 13 万元不等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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