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烟具不得超过 6 个

2022-11-23 11:32IT之家 - 远洋

IT之家 11 月 23 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今日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告,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烟具不得超过 6 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 90 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 90 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 180ml。

国家烟草专卖局此前明确指出,电子烟监管将参照传统卷烟有关规定执行。1993 年 2 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原邮电部发布的《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 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2022 年 3 月 11 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寄递、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IT之家了解到,2022 年 10 月 1 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水果味电子烟全面下架。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文章价值:
人打分
有价值还可以无价值
置顶评论
    热门评论
      文章发布时间太久,仅显示热门评论
      全部评论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
        取消发送
        软媒旗下人气应用

        如点击保存海报无效,请长按图片进行保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