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7 月 15 日-8 月 15 日发放共 3000 万元汽车消费券,不限户籍
IT之家 7 月 14 日消息,长春市商务局今日宣布,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因地制宜打造系列汽车展销活动,长春市将投入资金 3000 万元,于第 20 届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开幕首日启动“消费券”形式的促进汽车消费活动。
本次补贴有效期为 7 月 15 日-8 月 15 日,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且不限户籍,消费券以“云闪付 APP”红包的形式发放,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消费者需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处,购买 5 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方可使用消费券。
IT之家附官方发布的活动详细内容及领券攻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 年 7 月 15 日-8 月 15 日。按符合活动要求的佐证材料上传成功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二、补贴对象
活动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
三、补贴条件
1.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 5 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
2.购买车辆发票日期需在 2023 年 7 月 15 日(含)-8 月 15 日(含),期间如资金额度已满,不再接受上传资料。
3.落籍地域不限制。
4.按照本公告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消费券。
四、消费券标准
消费券以“云闪付 APP”红包的形式发放,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具体标准如下:
五、申领方式
1.消费者申报
(1)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 APP”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
(2)进入“云闪付 APP”首页,搜索小程序“吉林省汽车补贴”。
(3)选择“2023 年长春市汽博会促消费活动”,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同意授权申请。
(4)按照提示准确、清晰上传以下材料: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销售方名称需与附件 2 的企业名称一致)。
②购车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的第一页和第二页)。
2.审核时间
审核发放时间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将消费券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 APP” - “我的” - “奖励” - “我的红包”- “专享红包”。
3.消费券领取
①在审核通过后,“云闪付 APP”会显示“复审通过”,消费券按批次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 APP”红包内并有短信通知。
②消费者收到消费券到账短信通知后,可查询本人“云闪付 APP”-“我的” - “奖励” - “我的红包”- “专享红包”。
六、温馨提示
1.每位消费者活动期间只可申报其名下一辆汽车的消费券补贴,持外地身份证也可申报。
2.如因上传图片不清晰、资料上传不全等原因,云闪付平台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请人可在 2023 年 8 月 30 日之前补充材料再次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3.如因个人材料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且遇名额使用完毕的情况,相应名额将不予保留。
4.请广大消费者配合商家共同维护好现场秩序。
5.请商家和消费者遵守活动规则,如有作弊违规行为,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6.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 App 账号等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 账号亲自申报。
参与活动企业名单: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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