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规范航天旅游市场秩序:不得直接对观看火箭发射收取费用

2024-04-30 17:00IT之家 - 远洋

IT之家 4 月 30 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航天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文昌市航天旅游高质量发展,4 月 29 日文昌市文旅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航天旅游市场秩序的公告。

公告称,任何航天旅游市场主体不得直接对观看火箭发射收取费用,不得组团到未在电子行程单系统中的景点、民房楼顶等场所开展旅游业务。

IT之家附公告全文如下:

一、凡是在文昌市范围内从事与航天旅游相关业务的合法市场经营主体(以下简称“航天旅游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宾馆酒店、旅行社、民宿、景区、研学机构等,均须严格遵守本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航天旅游市场主体须每年度与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文昌市航天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承诺书》和《文昌市航天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安全责任书》。

三、航天事业是国家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象征,观看火箭发射具有公益性、公共性,任何航天旅游市场主体不得直接对观看火箭发射收取费用。提供相关服务的,可合法合规合理根据市场规则收取质价相符的费用。

四、航天旅游市场主体在发布包含观看火箭发射等内容的产品时,须明确产品服务内容和对应服务事项的收费标准(例如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火箭发射观赏点服务等内容和价格),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的真实性。

五、航天旅游市场主体在宣传产品时,需特别明确说明观看火箭发射位置不得使用“内场观礼”“VIP 内场票”等虚假不实和夸大夸张用语,以及容易混淆理解、产生歧义的表述,误导消费者;不得利用虚假宣传、虚假价格等手段欺骗欺诈消费者。

六、航天旅游市场主体在经营旅游业务过程中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在火箭发射等期间各宾馆酒店民宿要按照《文昌市火箭发射期间旅游饭店客房政府指导价方案》控制价格。

七、旅行社不得组团到未在电子行程单系统中的景点、民房楼顶等场所开展旅游业务。

八、航天旅游市场主体须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同时要入驻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平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航天旅游市场的“红黑榜”制度,结合 12345 政务服务平台等投诉情况,每季度对投诉的航天旅游市场主体进行综合评估。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对投诉量排名靠前的进行约谈,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并将其列入“黑榜”名单,实行重点监管;对经检查复查确认已整改到位、获得消费者满意的,可退出“黑榜”名单。

文昌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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