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再谈米家风扇侵权案件:小米控股公司持有侵权公司股份
IT之家 7 月 10 日消息,格力官方今日再次发文,谈及“米家小米电风扇 BPTS01DM”侵犯自己相关专利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 BPTS01DM”侵犯了我司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我司支付 185 万元。
此外,格力官方作出备注:“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 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 的股权。
格力放出的米家直流变频塔扇规格图显示,该塔扇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括号内备注有“小米生态链企业”。
IT之家查询米家 App 内“米家直流变频塔扇”说明书获悉,该风扇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小米生态链企业);“米家直流变频塔扇 2”制造商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生态链企业)。
前情提要:
7 月 9 日 20:04
格力官方账号“格力文传”发文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2024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 1123 号】法律文书,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 185 万元。”
7 月 10 日 10:00
小米官方账号“小米公司发言人”发文称:“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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