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新购入新能源乘用车可补 2 万元
IT之家 7 月 25 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今日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提出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等一系列举措。
IT之家汇总部分措施如下:
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地区生产总值、汽车和家电保有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各地区支持资金规模。各地区要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
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 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 1.5 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 8 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15%,对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 5% 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商务部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做好优惠政策衔接,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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