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深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设置县、乡、村三级站点
IT之家 8 月 16 日消息,交通运输部昨日公布了《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货邮运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快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指南》共九章 36 条,包括总则、运营基础、站点设置、运营线路、运营车辆、作业流程、安全管理、服务监督、附则九部分。
《指南》鼓励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明确具备本地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协调农村客货邮运营所需资源的经营者作为牵头单位统筹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工作,鼓励多部门协同合作支持农村客货邮经营者拓展经营范围,增强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运营组织方面,《指南》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货邮经营者建立运营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信息跟踪查询、安全管理等功能。鼓励农村客货邮运营牵头单位与其他农村客货邮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等。
站点设置方面,《指南》主要从设置原则、站点选址、功能布局、设备配置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站点设置要坚持统筹规划、资源集约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客货邮服务站点的位置、数量、规模和功能。同时,从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的功能定位和可利用的现有资源,分别提出站点升级改造、功能区设置和设施设备配置等要求,引导建立功能更加集约、资源利用更加高效、服务覆盖更加广泛的三级站点体系。
运营线路方面,《指南》主要从模式选择、线路及停靠点优化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在服务模式上,对于邮政快递服务需求相对较小且多为小件、散件的地区,鼓励通过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对于农村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服务需求相对较大或多为大件的地区,鼓励发展货运班车模式。在线路设置上,要求农村客货邮经营者结合农村群众出行需求、邮件快件运输需要等,合理优化运营线路和停靠站点,并鼓励通过设置交接箱等方式,保障旅客便捷乘车需要。
《指南》还从受理、验视、包装、装卸、运输、交付等环节提出要求。其中,明确乡镇、村级客货邮站点运营单位要落实实名收寄和收寄验视等制度要求。农村客货邮经营者在装卸、交接邮件快件时,要认真核对数量等信息;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滚动滑动,加强在途检查管理,不得在客货邮站点以外装载邮件快件。鼓励县级客货邮站点经营者利用自动化分拣设备提高邮件快件等分拣效率。对于需冷链寄递的快件,鼓励选用符合规定的冷链快递保温箱等设备进行运输。
此外,云南省邮政管理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 2026 年,创建 30 个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县、2200 个客货邮融合站点、1000 条客货邮合作线路,示范县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IT之家此前报道,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今年 1 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到 2027 年,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全国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数量达 10 万个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达 2 万条以上,基本建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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